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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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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村建设的对象是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的对象是自然村 只要遵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现有自然村的公共基础建设为重点,资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由农民参与决定、设计和监工实施,那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然能够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 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手段,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内容。只有通过改善农村的各种基础设施,一方面消化过剩生产能力,打通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改善公共基础设施,缩小农村与城市的生活差距,我国才有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2、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手点。完成了村村通电、通水、通道路,改善下水道,进行厨房革命、厕所革命,“村容整洁”的目标就可以达到。同时改善基础设施可以启动农村的存量需求,消化过剩生产能力,打通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使农民收入得以快速增长,“生活宽裕”的目标才得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还可以使农产品的供给者变成需求者,农村的生产发展才不至于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形,农民的收入可以随着生产发展而提高,“生产发展”的积极性也就会高。村村通电视、广播可以使农民更多地接触到现代化的信息,村村通道路可以使农民更方便地融入现代化的市场体系中,才会有适应于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乡风文
3、明”的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完成时间以2020年为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一样,应该是一个浮动的、长期的、水涨船高的目标。但是,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着手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然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要内容,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完成时,也应该完成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着手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象应是自然村。除了高度发达的城市近郊,或在不应该有经济活动、农民应该转移出来的禁止开发地区外,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以现在已经形成的,在耕地附近的自然村为建设对象,而不是拆并自然村,集中建立远离耕地的新
4、村。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给农村地区提供公共基础设施,而农民的房子是农民自己的私有品不是公共品,因此,不能为了达标而要求农民拆屋建新的标准房。对于其他一些私有品,比如沼气池和厕所,因为会影响公共卫生,具有一定的公共品的性质,政府也只能通过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农民进行改造,如果农民财力不足或者没有意愿政府也不能强迫。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应以公共财政为主。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调查,当前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按照一定标准满足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沼气、用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大约需要投入4万亿元的资金。如果以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同时
5、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之日,那么,从2006年起到2020年平均每年需要投入2700亿元的资金,其中有相当大的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提供。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为规模小、投资分散,中央和省难于直接操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可以考虑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办法,中央政府下拨资金专款专用,而且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追加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资金分摊的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状况在实践中探索。除此之外,也可以动用一些社会资金。同时,为了让农民有积极性参与这些项目的决策,监督这些项目的建设,也可以让农民捐一点钱。各地在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方
6、面已经创造了一些值得总结、推广的经验。由受益的农民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的监督也有利于“管理民主”的目标的实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城市化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今后15年投入数万亿元人民币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和这个趋势背道而驰?从统计数字来看,2004年我国的城镇人口仅为总人口的41.8%,即使乐观地估计到2020年我国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时,城市化水平提高到60%,农村仍将有6亿左右的居民。就是到2050年,我国达到中上等收入国家的水平,农业人口降低到15%,也仍然会有将近1.8亿的务农人口。而且,随着收入的提高和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改
7、善,许多在城里工作的人也会愿意居住在农村,农村居民会高于农业人口的数量。这数亿工作和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居民不会因为城市化而不需要公共基础设施,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必然趋势是并行不悖的。 综合以上讨论,只要遵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现有自然村的公共基础建设为重点,资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由农民参与决定、设计和监工实施,那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然能够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日,必然也能同时完成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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