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国土资(2011)268号

凤国土资(2011)268号

ID:13996560

大小:48.0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07-25

凤国土资(2011)268号_第1页
凤国土资(2011)268号_第2页
凤国土资(2011)268号_第3页
凤国土资(2011)268号_第4页
凤国土资(2011)268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凤国土资(2011)268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凤国土资(2011)268号凤国土资(2011)268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的通知局相关股室、队、所,各探矿权人、地勘单位:  为加强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人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8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探矿权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主要内容  (一)上年度年检或日常监

2、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二)勘查设计(勘查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以及最低勘查投入规定的执行情况,被委托勘查单位的变更及资质情况;勘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探矿权人、勘查单位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一致。(三)矿产勘查进展情况及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探矿权的延续、变更等变化情况;(五)探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六)勘查施工中地质环境保护情况;(七)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情况;是否按时提交开工报告和报送阶段报告。(八)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及价款(应当缴纳的)缴纳情况;  (九)是否存在矿业权纠纷和违法违规现象;(十)

3、其他有关情况。  二、年检提交资料  年检资料的起止时间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一)"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格式见附件1)纸质四份(年检完毕,市、县、探矿权人各返还一份)和光盘一份;  (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勘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用于年检)。  (三)本年检度勘查项目费用支出会计核算报表原件和勘查单位确认的原始票据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三份;  (四)本年度勘查工作总结(见附件2)及勘查项目实际材料图(见附件3)各三份。  (五)本勘查年度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应

4、当缴纳的)缴纳收据复印件两份(应标明勘查项目名称)。  (六)探矿权人、勘查单位共同对其所提交的年检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函(见附件5)原件三份;  (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探矿权人认为需要说明的问题。  首次参加年检的探矿权还应提交开工报告一份,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暂不能开工的勘查项目,探矿权人须提交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本年检年度已办探矿权保留的,本条3、4两项可不提交,但须提交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10月24日-11月7日由各探矿权人自查并报送有关

5、资料。11月10日前务必须上报完所有资料,过期不再受理,按拒绝接受监督检查行为处理;  (二)11月7日-11月17日由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根据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对部分勘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被抽查项目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配合检查,由探矿权人、勘查单位准备当年工作计划、工程实施平面图以及相关资料,并由探矿权人及项目勘查单位进行专题汇报,以便实地核实。凡不能按规定配合接受实地监督检查的,年检一律按年检不合格上报。  各乡镇国土中心所配合局业务股室做好本辖区内所有探矿权实地抽检工作,对需整改的探矿权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法勘查行为

6、及时通知辖区执法中队进行查处。  五、年检初审结果处理(一)年检初审予以通过的,由我局统一报送上级管理机关审查。(二)年检初审不予通过的,我局将责令探矿权人限期整改,须给予处罚的,由局相关部门将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探矿权人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可及时申请复检,复检通过的,视为年检初审合格;探矿权人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经复检仍不能通过或拒绝整改,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后报检并审查通过的,方能视为年检初审合格。(三)探矿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并承担

7、相应的法律责任:1、存在越界勘查行为;2、擅自转让探矿权;3、未依法办理探矿权延续(即探矿权有效期已过)或变更登记;4、不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5、未完成年度最低勘查投入或未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方案)进行勘查;(不能提供会计凭证和票据的,按未完成勘查投入对待,年检不合格)6、擅自边探边采或以采代探的;7、擅自变更勘查委托单位;8、领取勘查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9、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和进行资源储量登记;10、不按规定,报告勘查开工有关情况,拒绝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11、不按年检机关

8、规定的时限报检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12、未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批准设计施工有井巷工程的;13、其他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六、其它要求1、各探矿权人要在自查的基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