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0809民调解条例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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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  (2008年11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社会公德,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依法设立的调解矛盾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2、  本条例所称矛盾纠纷,是指发生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三条 人民调解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及时便民、诚实信用、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不收取费用。  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  第五条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需要

3、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矛盾纠纷,并通过调解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3至9名组成,设主任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除由村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外,由群众

4、选举或者推举。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本乡镇、街道辖区内设立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推举。  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本单位、本组织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会员)大会选举,或者组织群众推举。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委员。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少数民族委员。  第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承担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聘任人民调解员。  第十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

5、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群众公认,热心公益事业;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三)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人民调解员产生后,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任期应当与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一致,可以连任或者续聘。  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任期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单位和

6、组织决定。  第十二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员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不正当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给他人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的,由产生单位撤换或者解聘。  第三章 人民调解的实施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本区域、本单位、本组织的矛盾纠纷。  跨区域或者跨单位、组织的矛盾纠纷以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由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  当事人可

7、以协商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  第十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  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对人民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的、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调解委托机关受理的矛盾纠纷。  第十六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退出调解;  (二)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三)表达真实意愿,提出要求;  

8、(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二)遵守调解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第十八条 调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或者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有两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加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确定一人主持调解。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按照下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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