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

ID:13990709

大小:206.50 KB

页数:49页

时间:2018-07-25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_第1页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_第2页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_第3页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_第4页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四川大学法学院考研宪法复习笔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宪法学》第一部分总论一、宪法的概念与本质概念一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宪法渊源是其外部形式,宪法规范是其实质内容概念二不仅具有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而且还包括宪法创制、宪法监督等宪法运作的制度,同时还包括与宪政制度相关的宪法思想和宪法意识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公法2、宪法是授权法3、宪法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契约”4、宪法是基本法5、宪法的相对稳定性6、宪法的无所不在需要注意: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的特征1、法律效力2、制定程序3、规定内容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一)宪政的概念宪政——是指一种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

2、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如果说法治是法律的统治,那么,宪政就是宪法的统治。(二)宪政的内容1、存在宪法2、确立人民主权原则3、实行代议制民主4、确立法治原则(宪法与法治)5、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宪法是更高的法)6、政府有限7、以保障人权为目标8、权力制约9、建立违宪审查制(宪法与司法审查)10、确立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联系1、逻辑上,宪政以宪法为起点2、内容上,宪法的内容决定宪政的内容3、价值取向上,都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根本价值取向区别1、宪法指宪法典及宪法性法律;宪政是指宪法的实际运行,还包括宪政制度2、宪政不限

3、于宪法,除宪法外,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也是宪政的内容3、宪法并不一定意味着民主,它也可以成为专制的工具,但宪政则一定意味着民主,宪政就是民主政治四、宪法渊源、宪法典结构、宪法规范五、宪法监督(一)宪法监督的概念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保障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实施,依照宪法规定的监督宪法实施的程序,保障文本上的宪法成为现实中的宪法的一种宪法实施制度。(二)宪法监督的范围(一)审查国家立法行为的合宪性(二)审查国家具体行为的合宪性(三)审查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四)审查特定的私人行为侵害个人基本权利(三)宪法监督的体制(三种模式)(一)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二)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三

4、)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六、宪法解释(一)概念宪法解释是指根据宪法的原则与精神,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宪法的规定与条文含义的理解、说明与分析。(二)宪法解释的特征首先,宪法解释具有规范性;其次,宪法解释具有被动性;再次,宪法解释具有中立性;最后,宪法解释具有适应性。(三)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在于:第一,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在宪法制定时没有明确考虑到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宪法解释予以明确化、具体化。第二,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在宪法实施中需要具体解释予以明确。(四)宪法解释的方法文本解释方法原旨解释方法学说解释方法结构解释方法平衡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历史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

5、七、宪法修改(一)概念宪法修改——是指宪法正式实施以后,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出现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冲突时,特定机关依据宪法规定的程序,以明示的方法对宪法典的条文或文句进行重订、修订、调整、增删的活动。(二)宪法修改之必要性1、人类认识的局限性——不可能达到绝对真理,对真理的认识永远是一个过程。2、现实的客观需要——社会发展的速度总是要比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宪法快(三)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是指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实际上是以新宪法代替旧宪法。部分修改——也称局部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按照法定修宪程序,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变动的活动。重要概念:立宪主义宪法修改

6、宪法解释宪法规范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惯例宪法关系制宪权第二部分基本权利(人权总论人权分论)1、基本人权的概念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保障的对个人而言至关重要的权利,也称“基本人权”或“人权”。自由宪政理论一般都将基本权利或人权的保障作为宪法的存在理由。国家行使权力的目的只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人权的内涵“权利”的涵义权利——指的是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作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为法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权利三要素:A、权利反映了主体之间的一种对等的法律关系B、权利是由法规范所认可的C、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2、人权的基本性

7、质1、固有性与法定性2、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3、不受侵犯性4、受制约性5、普遍性与特殊性3、人权的享有主体一般主体:公民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特殊主体:法人与外国人特定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妇女、老人、儿童、外国人等4、基本人权的侵害主体侵害主体一:作为对公权力拥有独占性的承担者——国家权力(国家机关),被假定为基本人权的侵害主体。侵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