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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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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BGXCG18025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方: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5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财务结算程序9第四章开标和评标须知10第五章评标细则15第六章 采购合同样本17第七章招标内容与服务要求23第八章商务条款33第九章附件342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委托,就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
2、投标。一、招标编号:NBGXCG18025二、项目名称: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采购预算价一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人员数量配置:本项目总人数不低于10人,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方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39.46万元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3、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物业服务经营范围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具有物业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联合体成员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六、招标文件的发售1、供
4、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0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429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
5、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止。八、开标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十、投标保证金:7000元,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6:0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银行账号:62030122000495605;十一、招标方: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联系人:岑院长电话:0574-5
6、8968903地址:慈溪市崇寿镇文教路8号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宏立、孙凡舒电话/传真:0574-63112628地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429号十二、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0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服务。二、定义
7、(一)“招标方”系指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二)“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三)“中标方”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招标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四)“服务”系指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物业管理;(五)“★”系指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本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一)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本次采购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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