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

余杭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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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为推进余杭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解决发展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浙政办发〔2017〕137号),《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杭政办发〔2016〕110号)》以及《浙江省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精神,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2、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思路,坚持问题解决导向,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探索构建多元立体、充满活力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较好地满足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就近(相对就近)享受较优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二)主要任务1.扩资源。加快学前教育资源扩张速度,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到2020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保持在99.8%以上,符合条件的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能相对就近入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

3、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5%左右,其中公办在园人数比例达到70%左右。2.提质量。加大优质资源提升速度,确保省一二级园的覆盖均衡。到2020年,全区省等级覆盖面保持在99.8%以上,其中省一二级覆盖面达到84%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5%;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率达到100%。3.强师资。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准入标准,到2020年,全区教师持证率达100%,园长持上岗证率达100%,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8%以上。三、保障措施(一)经费保障1.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一是进一步

4、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达到12%以上;二是镇(街道)确保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其中,新增幼儿园按核定的办园规模给予一次性每班4万元定额补助。2.完善生均经费投入制度。完善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不得低于小学生标准的三分之二,并达到小学生标准,并确保全覆盖。尝试实施按省等级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机制。3.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以幼儿园办园成本为基础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节机制。4.完善民

5、办幼儿园扶持机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构建差异化扶持政策,向普惠性民办园倾斜。5.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机制。对就读于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残疾幼儿等给予保育费资助,资助标准按乙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执行。(二)园舍保障1.调整优化幼儿园布局。继续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多渠道解决园舍问题。要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楼宇、旧厂房等满足幼儿园建设条件的资

6、源,置换、改造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优先改建成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与新增人口、分布相适应。2.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依据《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杭政办〔2005〕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余杭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办〔2007〕3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办〔2011〕25号)《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余杭区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2017〕39

7、号)《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7〕113号),依照城镇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规定和调整后的幼儿园建设百户指标,实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原则。3.切实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布点规划(2013—2020年)》,加快临平城区和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布点与建设。三年内,重点在城郊结合地和资源相对短缺地新建改扩建20所幼儿园。4.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规划主管部门应将民办幼儿园布点纳入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发改、

8、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新增建设用地,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可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保障民办幼儿园合理用地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镇街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三)队伍保障1.增加教师编制配备。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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