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

ID:1396143

大小:942.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7-11-11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_第1页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_第2页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_第3页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_第4页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_第5页
资源描述: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010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龙江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规范法律事务工作,促进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龙江银行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龙江银行总行风险管控条线负责管理、监督和协调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主管全行协议合同的审查、处理法律诉讼仲裁业务和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第三条分行风险管控条线根据总行的授权负责辖内法律事务工作,完成总行布置的工作任务。第四条 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分行间的法律事务工作应加强交流和协作。 第五条 龙江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法经营管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龙江银行利益;

2、  (二)坚持一级法人的原则,总行营业部、分行和直属支行处理法律事务必须取得授权,总行风险管控条线对龙江银行的法律事务有最终决定权;(三)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从事法律事务,承担法律责任。24第六条 申请人是指需要法律咨询、法律协助等法律事务工作支持,提出法律意见申请的总行各条线、营业部、分行、直属支行。法律工作人员是指总、分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法律意见是从法律角度对申请事项进行分析,对法律风险做出判断的意见书。第七条 法律工作人员应当熟悉金融业务,热爱法律工作,受过正规系统的高等教育,原则上应具有法律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律师资格。第八条 法律工作人员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3、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保障龙江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不得运用专业知识为违法活动或业务中的欺诈行为提供便利,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龙江银行的声誉。第九条 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负责的辖内法律事务包括:  (一)重要合同文件法律审查;  (二)诉讼(包括申请支付令)和仲裁;  (三)抵、质押物处置中的法律事务;(四)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法律培训;(六)外聘律师的聘用和考察。除前述规定外,总行风险管控条线还负责以下法律事务:24(一)指导、监督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制定全行的法律工作计划,对全行的法律事务活动进行管理;(二)协调处理内部

4、法律纠纷;(三)通报相关法律动态,开展金融法律研究,组织编写法律培训教材,建立全辖法律信息库;(四)参加全国性及国际性的法律研究及学术活动。第十条 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或法律解释的准确性负责。申请人对报送的材料及报送说明所述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以市场开拓、同业竞争、业务创新或其他理由,回避法律审查。第二章 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查第十一条 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负责辖内各种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查,申请人应向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上报《龙江银行法律意见申请表》,情况紧急时可先用口头形式,但事后应补报《龙江银行法律意见申请表》。第十二条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在接到申报的待审查合同、文件

5、后,应当登记《龙江银行法律事务登记簿》。第十三条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对于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反馈《关于××××的法律意见》。24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将《关于××××的落实意见》和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正本复印件,反馈至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第三章诉讼与仲裁第十五条龙江银行对外签订合同的交易对手或者合作方违约后经协商6个月内仍未解决的,应在此后30日内按权限划分向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报送《龙江银行法律意见申请表》。第十六条 借款人发生下列违约行为,应及时与借款人协商解决。在借款人违约后12个月内仍未能解决的,应在此后30日内按权限划分,向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报送《龙江银行法律意见申请

6、表》:(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包括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偿付利息及借款人未按合同分期还款计划偿还本金);(二)借款人挤占或挪用贷款;(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未经龙江银行同意变更经营方式或产权变动;  (四)借款人擅自处分贷款项目形成的资产;(五)抵、质押人擅自处分抵、质押物。第十七条对严重侵害龙江银行权益的其他情况,也应及时向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报送《龙江银行法律意见申请表》。24第十八条总、分行综合条线收到应诉等诉讼、仲裁文件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转至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第十九条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收到《龙江银行法律意见申请表》,应当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反馈《关于××××的法律意见

7、》。第二十条总、分行风险管控条线负责权限内的诉讼(包括申请支付令)和仲裁,由本行风险管控条线提出《关于××××诉讼(仲裁)的方案》,报主管行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 分行风险管控条线权限外的诉讼(包括申请支付令)或仲裁,应拟定《关于××××诉讼(仲裁)的方案》,报总行风险管控条线审批后,由分行风险管控条线组织实施,案件进展及裁决执行情况及时形成《关于××××诉讼(仲裁)的进展(执行)报告》上报总行风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