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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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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桃花源记旁证》质疑二十年前陈寅格先生写过一篇《桃花源记旁证》。这篇论文指出《桃花源记》有寓意的部分和纪实的部分,也即是说陶渊明写此记时,曾根据所闻的一些实事作为素材,而后加以理想化。陈先生所论证的专在“纪实”部分。文中从避难入山推到坞保组织,又从坞保推到“檀山坞”和“皇天源”。又以“皇天源”所在地的阌乡即古之桃林而推到桃花源,于是作出如下的结论:甲、真实之桃花源在北方之弘农或上洛,而不在南方之武陵。乙、真实之桃花源居入所避之秦乃苻秦而非赢秦。丙、桃花源纪实部分乃依据义熙十三年春夏间刘裕率师入关时戴延之等所闻见之材料而作成。陈先生所论,在说明当时常见的避难入山之事,与《桃花源记》
2、所述有关的一方面,观察非常敏锐。但是如果只就这三点结论来看,似乎还缺乏足够的证据。当时的流亡避难集团确实很多建立坞保,然而坞保却不一定为流亡避难集团所建。陈先生已引《说文》,知道“坞”是小障、庳城,亦即是一种军事防御建筑。汉代北方边境到处有这样的建筑,常见的亭隧堡壁都是这类防御物。檀山坞、皇天坞等只能说其地曾建军事防御性的小城,不能断言为避难入山者所筑,或曾保聚之处,更不能由桃林之名偶合而断定为桃花源的真实所在地。武陵是否真有如记中所述的桃花源,可以不必指实,因为这毕竟是一篇寓意文。但作者说故事发生在武陵,假使作者不是完全出于虚构,我们没有理由把它移到北方,假使完全出于虚构,那么东
3、西南北任何一地都可由作者自由指定,没有必要加以考证。我们认为桃花源的故事本是南方的一种传说,这种传说晋、宋之间流行于荆湘,陶渊明根据所闻加以理想化,写成了《桃花源记》,但闻而记之者不止渊明一人。刘敬叔《異苑》卷一:元嘉初武陵蛮人射鹿,逐入石穴,才容人。蛮人入穴,见其旁有梯,因上梯,豁然开朗,桑果蔚然,行人翱翔,亦不以怪。此蛮于路砍树为记,其后茫然,无复仿佛。这段故事显然和《桃花源记》所述相似。按刘敬叔事迹不详,胡震亨《秘册彙函》本《異苑》后附有小传,称:刘敬叔字敬叔,彭城人。少颖敏,有异才,起家中兵参军,司徒掌记。义熙中,刘毅与宋高祖共举义旗,克复京郢,功亚高祖,进封南平郡公。敬叔
4、以公望推借,拜南平国郎中令。既而有诏,拜南平公世子。毅以帝命崇重,当设飨宴,亲请吏佐临视。至日,国僚不重白,默拜于厩中。使人将反命,毅方知之。谓敬叔典礼,故为此慢,大以为恨,遂奏免敬叔官。及毅诛,高祖受禅,召为征西长史。元嘉三年,入为给事黄门郎,数年,以病免。太(泰)始中,卒于家,所著有《具苑》十余卷行世。这篇小传我们述不能找到其来源。其中为刘毅郎中令,因事免官一段见于《宋书》卷三〇《五行志》一,姚振宗的《隋书经籍志考证》已经指出。小传只说义熙中,《五行志》是义熙七年(四一一年)事。《四库提要》卷一百四十二以本书自述知道敬叔于义熙十三年为长沙王道怜的骠骑府参军①《异苑》卷三。。按本
5、书卷七吴兴沈庆之条,述废帝杀庆之事,这一年末即是泰始元年(四六五年),大概即小传卒于泰始中所本。考敬叔于义熙七年为南平国郎中令,下距泰始元年已五十五年,假定他为郎中令时为二十五岁至三十岁,那末死时当在八十岁以上。陶渊明卒于元嘉四年(四二七年),大约五十余岁②梁启超《陶渊明年谱》谓寿五十六,古直谱谓五十二。刘敬叔与渊明同时而略晚。他当然能够看到陶渊明的作品,然而这一段却不像是《桃花源记》的复写或改写,倒象更原始的传说。我们认为陶、刘二人各据所闻的故事而写述,其中心内容相同,而传闻异辞,也可以有出入。敬叔似乎没有添上什么,而渊明却以之寄托自己的理想,并加以艺术上的加工,其作品的价值就不
6、可同日而语了。在这里我们还应该提出《異苑》的蛮人也是在武陵发现这个石穴的。《異苑》所载的故事又见于《太平御览》卷五十四引《武陵记》,内容几乎与《異苑》完全相同。《御览》卷四十九引《武陵记》云:“武陵山中有秦避世人居之,寻水号曰桃花源,故陶潜有《桃花源记》。”另外一条又说:“昔有临沅黄道真在黄闻山侧钓鱼,因入桃花源。陶潜有《桃花源记》。今山下有潭名黄闻。此盖闻道真所说,遂为其名也。”《武陵记》据章宗源《隋书经籍考证》,以为黄闵撰不知为何时入。但《后汉书注》既引其书,应亦是南朝后期著作。这本书中是渔人和射鹿蛮人的两种传说并列的。桃花源故事说明本之陶氏之记,射鹿蛮人虽无说明,观其文字,应
7、即本之《異苑》。在其他书中,也还有类似的记载。《云笈七籖》卷一百十二《神仙感遇传》蜀氏条:蜀氏①氏字疑当作民,涉下氏字而误。遇晋氏饥,辈三五人挟木弓竹夫入白鹿山捕猎以自给.因值群鹿骇走,分路格之。一人见鹿入两崖间,才通人过,随而逐之。行十余步,但见城市栉比,闾井繁盛,了不见鹿。徐行市中,以问人曰:“此何处也?”人曰:“此小成都耳,非常人可到,子不宜久住。”遂出穴,密志归路,以告大守刘悛,悛使人随往失其旧所矣。庾仲冲《雍荆记》曰:“武陵西(酉)阳县南数里,有孤山,崖石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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