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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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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相关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与实际运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对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程造价的确定,从定性的角度说,是一个合同问题,是承发包当事人经过利害权衡、竞价磋商等博弈方式所达成的特定的交易价格,具有明显的契约性;从定量的角度说,是一个技术问题,是承发包人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就具体工程价款的计算达成一致的结果,具有明显的专业性。 工程造价的契约性,使得工程造价的确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而这些法律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发包模式、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造价
2、计价方式、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期限、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变更、工程价款垫资、工程造价利息、工程索赔(工期索赔和价款索赔)、施工承包合同的解除、施工承包合同的无效以及相应主体的法律责任等条款均对工程造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是通过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解决的。 建筑工程涉及到公共安全以及公共财产的合理利用等问题,强制规定相对其它司法而言较多,而民法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原则,因此,约定的前提条件需符合法定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没有约定则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内容并非理所
3、当然有效,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范相抵触,若有抵触则无效,若无抵触才有效。反之,双方没有约定的内容并非理所当然对双方当事人无约束力,若有相关法律规定,则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若无相关法律规定,则不可能对当事人有约束力。所以,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还是以法律规定来制约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需要对相关法律的规范,尤其是对强制性规范有所了解和熟悉,否则,可能产生无效的约定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可能承担自己不知道但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很多工程造价的纠纷往往是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建设工程教育网信
4、息)因此,了解和熟悉涉及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对正确确定工程造价、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避免造价纠纷均有重要意义。但是,问题是涉及或影响工程造价的法律规定,在不同等级的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即零散在不同法律、法规之中,如何把零散在不同法律法规中涉及同一事实问题的法律规定进行汇集,作为一个整体去理解,对法律工作者和造价工程师来说都是必要的。本专题以不同的事实问题为单元,汇集了不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以期获得整体了解。 对既有法律性又有技术性的工程造价,既需要用法律语言又需要用技术语言进行表述,若这个问题站在法律和技术两个角度理解其内涵,
5、正确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对正确确定工程造价,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以及有效避免造价纠纷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本专题在对不同的事实问题汇集不同位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从法律和技术二个角度对常见的可能引起误解的问题进行解读,便于工程造价管理技术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涉及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的相关法律性问题。 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涉及到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整个过程。概括而言,这个过程由三个阶段所组成,即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实施阶段是工程建设项目经过成熟决策后,将施工“蓝图”变成工程项目实体,实现投资决策意图的过程。与其决策和使用阶段相比
6、,实施阶段具有涉及主体较多、涉及资金较大、涉及问题较复杂等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更直接、更明显、产生的纠纷更多。为此,本专题从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角度对实施阶段的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专题一竣工结算与工程款利息相关法规解读与典型案例 1.1竣工结算与工程款利息相关法规的主要内容 1《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六十六条规定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
7、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1.2竣工结算与工程款利息相关法规解读 1.2.1按黑白合同或补充协议进行竣工结算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工程的发包可分为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发包和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发包。而后者又可分为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程序的发包和虽然不是必须要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发包,
8、建设工程教育网
9、但发包人实际上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的发包。 强制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会前后出现二份对工程价款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即我们平时所讲的黑白合同,或曰阴阳合同。 在经过招标并备案后的施工承包合同的履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会存在同一个工程
10、项目两份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如果另一份施工合同是在中标之前签订,一般认定为无效 法律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更不允许有串标行为。所以如在中标之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签订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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