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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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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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白云区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区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工作,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等规章规定,结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待印发),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作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用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的配套文件。第二条我区行政区域内旧村合作改造类项

2、目选择合作企业、合作意向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应按照政府主导、村为主体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择原则,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实力的合作企业进行旧村改造。-8-确有需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选择合作企业前,可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第四条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的合作企业、意向合作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资质(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资质证书为准);(二)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三)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

3、资能力;(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在我市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他违法情况;(五)鼓励优先选择具备旧村庄更新改造经验的企业;(六)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选择企业联合体进行合作改造,组建联合体的企业均需同时具备本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章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第五条确有需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选择合作企业前,可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参与改造前期工作。同一改造项目不得与多个意向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第六条未经区政府同意,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不得-8-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第七条合作意向企业的选择应遵循以下程序

4、:(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否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草拟合作意向协议,提出候选合作意向企业,提交属地镇街、区城改办审核,并报区政府审批。属地镇街、区城改办会同区农林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规划局、科工商信局、投资促进办等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审核合作意向企业资格条件、合作事项、合作期限、退出机制等。(三)经审批同意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对选择合作意向企业事宜及合作意向协议进行表决。(四)表决结果及合作意向协议应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管理有关规定在村(社)公告栏、村社牌坊及村民聚集场所等区域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日。表决结果公示应同时公布属地镇街、区城改办监督电话,受理咨询、投诉。(五)经公示无异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意向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并将合作意向企业在村(社)公告栏、村社牌坊及村民聚集场所等区域公布。对没有履行成员代表会议-8-表决程序、表决不规范、表决未通过或表决后未履行公示程序的,不得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六)合作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合作意向企业、合作意向协议、履行民主表决程序等材料按程序报属地镇街、区城改办、区“三资”管理部门备案。第八条

6、合作意向协议中可约定合作意向企业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之日起30日内,按以下标准缴纳履约金:(一)用地面积小于30公顷的项目应提供不少于2亿元履约金(现金)。(二)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0公顷的项目应提供不少于3亿元履约金(现金)。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企业缴纳履约金的,可在协议中同时约定以下内容:(一)合作意向企业缴纳的履约金应存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意向企业共同监管的账户,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意向企业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提取、挪用。(二)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意向企业协商一致,或符合合作意向协议约定终止情形的

7、,履约金本息应退还合作意向企业。(三)合作意向企业报名参加后续合作企业公开招商时,所缴纳的履约金可转为保证金;履约金低于招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金额的,应补齐差额。第十条合作意向协议期限不得超过5-8-年。期限届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的,合作意向协议可以续期,续期协议期限不得超过5年。第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随意变更合作意向企业。具备正当理由,需变更合作意向企业的,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方可与原合作意向企业解除意向合作协议。表决结果及解除合作意向协议事宜应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在

8、村(社)公告栏、村社牌坊、村民聚集场所等区域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日。重新选定合作意向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执行。第三章选择合作企业第十二条未经区政府同意,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不得选择合作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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