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

ID:1385860

大小:244.00 KB

页数:50页

时间:2017-11-11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_第1页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_第2页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_第3页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_第4页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镇康鸿骏矿 业芦子园铅锌 矿选场尾矿库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名称: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发包单位: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签订日期:2012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施工合同书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2、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工程地点:镇康县芦子园冷水沟。工程内容:芦子园尾矿库项目(包含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容)等,具体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甲方指令为准。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见合同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5月日【以发包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13年11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大写)暂定:玖仟万

3、元(人民币)50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施工合同书¥:90000000.00元。双方最终按照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专项技措等,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结算价款以双方审核认定的工程结算值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本合同附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份《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

4、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50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订立地点: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云南省镇康县鸿骏承包人:(公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住所:住所:昆明市西站12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71-5325336传真:传

5、真:0871-53157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50031日期:2012年4月23日50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施工合同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6、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7、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50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选厂尾矿库工程施工合同书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及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