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855931
大小:68.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4
《体育彩票品种审核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体育彩票品种审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彩票品种申报和审核工作,加强彩票品种申报管理,结合体育彩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体育彩票品种审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原则,坚持从严格控制风险、符合市场需求出发,规范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确保体育彩票品种的合理布局和科学发展。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审核体育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主要职责是:(一)规范体育彩票品种审核管理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彩票
2、品种审核办法。(二)审核体育彩票品种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体育彩票品种申报责任承诺书(范本另文印发)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不断提高审核工作的科学性。(三)根据体育彩票事业发展规划和彩票市场形势的变化,审核申报事项的市场适应性和风险可控性。第四条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10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彩中心)向总局体彩中心提出的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和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审核本行政区域体彩中心提出的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和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
3、性及市场适应性,并出具审核意见。(二)对于申请在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品种开设的审批事项,向总局报送体育彩票品种申报责任承诺书。第五条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体彩中心)负责组织全国体育彩票品种的申报工作和经财政部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全国体育彩票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提出申请彩票品种开设、停止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报总局审核。(二)对省(区、市)体彩中心提出的申请彩票品种开设、停止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以及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承诺书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报总局审核。(三)将
4、总局审核通过的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报财政部审批。经财政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第六条省(区、市)体彩中心负责向总局体彩中心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品种开设、停止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申请。经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向总局体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10第三章彩票品种申报工作流程第七条总局体彩中心提出申请彩票品种开设、停止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由总局体彩中心组织起草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上报总局进行审核。第八条省(区、市)体彩中心提出在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品种开设、停止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
5、项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省(区、市)体彩中心将申请材料报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二)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省(区、市)体彩中心将申请材料上报总局体彩中心;(三)总局体彩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将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总局进行审核。第九条总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并出具受理意见书。第十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审核事项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组织审核:(一)开设彩票新品种的审核事项,即根据《彩票管
6、理条例》的规定,在已发行销售的各种彩票品种之外,增加新的品种。10(二)涉及彩票发行方式、发行范围、技术方案等重大变更的彩票品种审核事项。(详见附件2)(三)停止销售年销量在5亿元以上的全国性游戏、区域性游戏的彩票品种审核事项。第十一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审核事项,由总局体彩中心提出书面建议,经总局同意后,可以不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组织审核。(一)第十条以外的彩票品种审核事项;(二)属于第十条中的彩票品种事项,但与财政部出台的全国彩票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相符;(三)属于第十条中的彩票品种事项,但已经过总局批准,或已经专家论证
7、通过。第十二条采取专家论证的审核事项,由总局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通过的,由总局职能部门拟定审核意见,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出具批复意见。第十三条不采取专家论证的审核事项,总局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内部审核,内部审核通过的,由总局职能部门拟定审核意见,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出具批复意见。内部审核内容包括:(一)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财政部对申请事项是否已有指导政策。(三)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第十四条经过总局审核通过的审批事项,由10总局体彩中心上报财政部。第四章专家库的建
8、立与专家论证流程第十五条总局负责建立专家库。专家人选由总局体彩中心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推荐,总局体彩中心推荐的专家人数不多于20人,每个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专家人数不多于2名,各类专家按一定比例组成。推荐专家人选经总局同意后,加入专家库,专家任期3年。专家变更程序与初次推荐程序相同,由原推荐部门向总局报告,经总局批准确定。第十六条专家应以个人身份参加论证工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