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风险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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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合规审查要点 证券类项目审查概要一、内容首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以上两部法规对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保管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做出了最低要求,并且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两部法规不同处,优先适用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二、结构设计管理型1、           注意开放日、估值基准日、绩效费(特定信托利益)计提时间、申购赎回时间等相关时间的释义、约定之间关系应不存在冲突。2、           投资范围的约定建议明确

2、列明具体投资品种,不要作宽泛的约定,也不应投资于未上市、或未来可投资的品种。3、           投资限制a)   表述要求标准;b)   投资限制可参照资产管理部的产品建议书4、           结构化(核心是保优先)1、           警戒线、止损线的设置要与优先次级结构的比例相匹配,确保止损完成后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各项费用和优先级的本金及收益。2、           投资范围的约定建议明确列明具体投资品种,不要作宽泛的约定,也不应投资于未上市、或未来可投资的品种。3、           投资限制a) 

3、  表述要求标准;b)   投资限制相比管理型更为严格,具体可参照资产管理部的产品建议书4、           备注14绩效费(特定信托利益)计提方式无论是用文字还是公式表示,应确保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不可作不合理计提。(应与财务、资产管理部沟通)5、           提前终止、延长期限的相应约定。6、           费用计提的计算基数、计提时间、方式等应合理。7、           应设置警戒线。8、           在到期不能全部变现的情况下是否有特殊条款,如二次清算。9、           风险披露

4、应充分10、       禁止行为(如:不得保底)费用计提,需注意计费基础与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是否与产品设计冲突5、           对于信托没有按期终止的情况(提前、延长):需要关注费用及优先级收益是否做出相应约定。6、           关于触及警戒线、止损线时的相关约定应确保可行性。7、           在到期不能全部变现的情况下是否有特殊条款,如二次清算。8、           风险披露要充分9、           禁止行为(如:不得保底)三、特殊事项及零散要点对于法规中不合理、不具备操作性的要求,应

5、作相应调整,如每月向委托人、受益人寄送一次书面材料、特定信托利益实质是费用等。应确保全套报审文件中从内容上相互匹配,不冲突。关于报备:信托公司应当在证券投资信托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可行性分析、信托文件、风险申明书、信托资金运用方向和投资策略、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措施说明、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主要内容及格式、推介方案及主要推介内容、证券投资信托团队简介及人员简历等内容。注:证券投资信托设立后,信托公司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自主决策,并亲自履行向证券交易经纪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义务,不得将投资

6、管理职责委托人他人行使。   一、结构化产品 信托产品名称中融**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4信托类型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为自益信托。信托目的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后,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计划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运用,谋求信托计划财产的稳定增值。信托规模原则上不低于0.8亿元,上不封顶。资金配比优先信托资金:一般信托资金不高于2:1,最高为7:3信托期限一般为1-2年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沪、深交易所A股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银行存款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扩大投资范围,可在公司系统支持时,

7、可在信托计划中明确受托人与投顾有权协商扩大范围,并通过修改投顾协议的方式实现。投资限制(可调整)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有权拒绝投资顾问方发出的与本信托计划参与各方存在或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所发行的投资品种的投资建议。 1、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投资时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并不得导致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上市公司单一股票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5%(含)以上;如被动超过,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减持到合同规定的比例以内。在投顾协议中应明确投顾的减持义务。下同。在投顾协议受托人权利中,应明确受托人有权拒绝导致以受托人名义持有单

8、一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含)以上的投资建议的权限。2、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依买入成本计算,不得超过投资时前一交易日信托财产总值的20%。(或:投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依买入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前一日信托财产总值的20%(市值与成本孰低法);如被动超过,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减持到合同规定的比例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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