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京财会40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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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时效性】有效【颁布日期】2008-03-19【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实施日期】2008-03-19【法规类别】独立自发文【文  号】京财会〔2008〕404号各涉农区县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管理,根据《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京政发[2007]34号)和《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京劳社农发[2008]17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下发《北京

2、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7]6号)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附件: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为了适应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事业发展,贯彻执行《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京政发[2007]34号),进一步规范本市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方法,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社会

3、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核算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农保基金”)。三、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季度、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四、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五、农保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

4、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六、农保基金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作必要的补充,并报北京市财政局备案。七、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运用农保基金会计科目:(一)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经办机构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5、二)经办机构在填制农保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而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八、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农保基金财务报告:(一)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完整和公允的农保基金财务报告。(二)农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经办机构对外提供的农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办法规定;经办机构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经办机构自行规定。(三)农保基金

6、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农保基金收支表。   报表分月份报表和年度报表。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年度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报送单位:月报,报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年报,报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报表时,另行通知。(四)农保基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五)农保基金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列至“分”。(六)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订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

7、章。封面应注明经办机构名称、地址、成立年份、报表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经办机构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九、农保基金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十、本办法在除石景山外的13个郊区县试行。财政部出台农保基金核算的统一会计制度后,按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十一、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十二、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农保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

8、报表一、会计科目表顺序编号会计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101现金2102收入户存款3103支出户存款4104财政专户存款5111暂付款6112应收利息6.111201应收利息——财政专户存款利息6.211202应收利息——债券投资利息6.311203应收利息——其他经营利息6.411204应收利息——其他7121债券投资8122其他经营(二)负债类9201暂收款(三)基金类10301责任金11303调剂金11.130301调剂金——增值结余11.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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