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827439
大小:3.66 MB
页数:38页
时间:2018-07-24
《上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二〇一八年三月7目录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1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7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1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1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1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
2、受理决定书…………………1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1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1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17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18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2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25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30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31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3、一、办理事项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适用本指南。二、办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2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二)办理电话:54614788-1021(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7:00(1
4、6:30停止取号)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15:30(15:00停止取号)(四)查询网址:http://www.shjjw.gov.cn/gb/node2/n9/n800/n924/index.html“设计审查”专栏(五)咨询电话:54614788-1021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项目,由7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机构办理。一、项目受理范围(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三)按照有关
5、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四)涉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受理。(五)社会投资项目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和《上
6、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社审改[2018]1号)执行。二、提交资料建设单位按《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详见附件)的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分袋包装的相关资料。五、审查程序(一)总体设计文件并联征询1.受理(1)7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后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2)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一并转送给设计文件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查机构。(3)相关管理部门在签收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
7、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将是否受理或需补正材料意见反馈至市审查中心。(4)市审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受理时限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1)市审查中心与相关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区或者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层级不同的;2)因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的;3)其他特殊情况。(5)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原则上申请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正的材料
8、提交市审查中心,逾期未补正的,作退件处理。2.征询(1)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和审查机构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市审查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完成相关协调后,审查机构继续设计文件审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