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

ID:1382002

大小:153.29 KB

页数:53页

时间:2017-11-11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_第1页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_第2页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_第3页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_第4页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制定发布日期:2016年2月1日种子生产合同和代理销售合同编制规范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承揽生产合同、自组生产合同)和种子代理销售合同的编制,制定本规范。1总则1.1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与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1.2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与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编制应考虑到农作物种子生产和销售的具体特性和合同基本要求。1.3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与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编制应遵循诚实守信、按约履行的原则。1.4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与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编制应遵循自觉自愿、

2、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有胁迫、欺骗、诱导的因素。2种子生产合同编制要求2.1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2.1.1合同名称合同名称采用两行式形式。第一行统一标注“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第二行标注合同的具体名称,由“合同名称”、作物种类、“种子承揽生产合同”或“种子自组生产合同”三个部分组成,如“合同名称:水稻种子承揽生产合同”2.1.2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统一为“(x)种生合字(x)第x号”。其中,第一个括号内为甲方单位简称的大写英文字母,第二个括号内为合同签订的四位数字年号,第三个号码为三位数字顺序号。2.2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甲乙双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是指法人、组织机

3、构名称全称或自然人姓名全称。住所是指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核准的办公注册所在地,自然人住所是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住址。2.3标的标的应明确到生产种子的作物品种(组合)名称或代号。2.4数量数量为合同中约定的标的品种或组合种子生产的面积(一般用亩、公顷表示)、数量(一般用公斤、吨表示)。2.5质量2.5.1质量标准当事人对种子质量应有明确约定。已发布种子质量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作物种子,其质量指标应按规定进行约定;未制定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作物种子,其质量指标应约定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未作出规定的其它质量指标

4、,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2.5.2种子抽样与检验2.5.2.1种子抽样对经精选加工待入库的种子,双方约定按一定数量划分种子批,每一批次抽取一个综合样品。样品一式三份,一份作检验鉴定用,另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封存。2.5.2.2种子检验甲方对抽取样品进行检验。种子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和DB/T499-2009《农作物种子纯度种植鉴定技术规范》的规定。2.5.3种子质量问题处理a)田间检验未达到合同规定标准的种子,甲方先进行精选加工入库,暂不结算,但应按2.6.5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部分种子款,待种子纯度种植鉴定后根据纯

5、度结果和合同规定结算。b)对水分、净度、发芽率不合格的种子,应重新进行精选加工与翻晒,经重新精选加工与翻晒仍不合格的种子作转商处理,有关检测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c)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种子发芽率不能按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来计算全部种子的发芽率,应分批次计算。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纯度可以按加权平均数来计算种子纯度。2.5.4种子质量争议处理当事人应约定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对质量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的仲裁检验,检验样品为种子抽样时双方封存的样品。2.5.5种子包装双方约定种子包装材料、规格,种子标签应标注品种名称、产地、重量、生产农户姓名、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2.6价

6、款2.6.1种子数量确认种子收获前甲乙双方测产估计种子数量。甲方对田间检验和室内检验合格的种子办理入库手续,双方确认种子数量。2.6.2种子价款种子价款为双方约定合格种子的价款,包含种子生产及运到甲方指定仓库或收购地点等相关费用。2.6.3种子生产专用物资价款双方约定亲本种子、专用农药、专用肥料、专用激素等种子生产专用物资的结算价格。2.6.4种子生产基本产值2.6.4.1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本产值甲乙双方应约定具体的种子生产基本产值。a)因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方案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花期相差较大(指70%以上的制种面积父母本始穗期相差7天以上),给乙方种

7、子生产造成减产或不合格种子转商,所受产值损失由甲方负责;b)因乙方不执行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操作不当、不按农时或不服从甲方指挥和指导,造成种子生产减产或不合格种子转商,所受产值损失由乙方负责;c)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或不合格种子转商的,在政府灾减、保险等各种救助补偿后,剩余的产值损失由甲乙方各承担50%。2.6.4.2其它作物种子生产基本产值对于其他农作物种子生产,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种子生产基本产值。2.6.5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甲方在收购种子从生产基地运往甲方指定的仓库或收货地点前,双方应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种子款。种子款

8、在种子收购入库到甲方仓库或收货地点后约定时间内进行结算,结算合格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