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804131
大小:43.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4
《深圳市福田区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市福田区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信息来源:福田区[内容纠错]信息提供日期:2010-05-26 (2009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福田总部经济的发展,鼓励优势企业扎根福田,根据《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1号)、《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深府办[2008]95号)、《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深府办[2008]96号)、《福田区保增长促创新优结构若干措施》(福发[2008]18号)和《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稿)》(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获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
2、区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名单,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深圳市和福田区有关规定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便利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总部企业认定和总部企业的扶持。总部企业的认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综合评估、社会公示的管理模式;总部企业的扶持是指对已获得认定的辖区总部企业实施的资助。 第四条 福田区贸工局是总部企业认定及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总部经济的责任管理部门。区经济发展资金联审委员会是总部企业认定和资助申请的审批机构。区其他部门按《办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部企业认定 第一节 认定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申请认定
3、的总部企业应承诺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福田区,不改变在福田区的纳税义务。 第六条 福田区总部企业分为综合职能型总部企业和成长型总部企业两大类。8 第七条 申请综合职能型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福田区; (二)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职能,下属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 (三)申请当年或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达到人民币700万元; (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等不良记录。 第八条 申请成长型总部企业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福田区; (二)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职能,下属控股
4、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 (三)申请当年或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达到人民币400万元; (四)申请当年或上年度在福田区的纳税总额同比增长超过20%; (五)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等不良记录。 第九条 凡被认定为深圳市总部企业的福田辖区企业,视同福田区认定总部企业。凡属向市区统计部门报送常规统计报表的企业优先认定。 第二节 企业申报材料 第十条 申请总部认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 (二)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下属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名单(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隶属关系证明);8 (四)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
5、税证明(下属控股公司合并计算的应附福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 (五)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最近年度财务报告; (六)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务情况、行业地位描述及获得荣誉情况等),加盖企业公章; (七)被认定为深圳市总部企业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八)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上述材料第(一)、(四)、(五)款收原件,其它可收复印件、验原件,并全部提供电子版(光盘)。所有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节 认定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按要求提供申请表及上述各类有效证明文件。 (二)初步审核:区贸工局
6、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向工商、税务、租赁等部门核实企业相关情况。 (三)联审委员会审批:对区贸工局提交的前期评审资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形成最终审批意见。 (四)社会公示:拟认定的总部企业名单须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生重大否定性投诉,经核查证实,即报联审委员会取消对该企业的认定。 (五)认定结果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总部企业,通过福田政府在线正式对外公布并通知企业。 第三章 总部企业扶持 第一节 扶持对象和方式 第十三条 经认定的福田区总部企业享受本章节有关优惠政策。8 第十四条 对总部经济的扶持方式包括: (一)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福田区的总部企业经
7、认定后给予奖励,并对其购房、租房及物业管理费用给予补助; (二)对向市区统计部门报送常规统计报表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对被认定的总部企业对区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 (四)对总部企业在福田区汇总纳税给予奖励; (五)对获得深圳市总部经济发展资金专项奖励的福田区总部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六)其他经福田区政府批准的对总部企业的补助或奖励。 第十五条 以申报日期为界,在福田区注册经营不满24个月或迁入福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