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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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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工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项目子项1行政许可企业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公布)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公布)第十条企业法人只准使用
2、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行政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
3、政管理局核定。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公示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企业登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管,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4、: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公示材料,未一次告知需要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不受理理由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
5、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365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
7、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四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七条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公示的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企业登记申报材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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