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塑木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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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欧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景观工程合同编号:__CZOL-2012景观工程合同书甲方名称: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10-10电话:0519-82081099/82080105传真:0519-82080105常州市欧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景观工程合同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时工程合同编号:__CZOL-2012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名称:常州市欧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条款,甲方委托乙方承包__塑木地板铺装___,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

2、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款: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地板铺装___工程.1.2工程涉及范围:专业深化设计、安装施工.售后服务.1.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款:项目工程承包2.1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1.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3、完成设备的铺装工作。2.2工程时间及进度;2.2.1工期为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____工作日,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节假日除外.2.2.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施工现场障碍物未清除或电源未接通而影响施工;*甲乙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进度;*在安装施工中停电或连续间歇性停电;*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工程进度款而影响进度;*因不可抗力而延误;2.3售后服务约定;*必须由业主确认样品,一致后方可安装;*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负责保质: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从交货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提

4、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导致塑木颜色、陈旧、损坏等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10-10电话:0519-82081099/82080105传真:0519-82080105常州市欧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景观工程合同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或人为故意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等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第三款: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付款方式;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二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30__%给乙方;第二期:设备项目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验收后_3_日内,甲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__70_%给乙方;第四款:违约责任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应,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工程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4.2如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须支付应付款的1‰/每天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工程的施工,如甲方无限期拖延,则乙方有

6、权收回所供设备.第五款:交货、签收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根据装箱单,现场清点货物,签字确认。若发现货品受损、或现场技术人员直观判断确有问题,即记录在案,由乙方及时予以更换。第六款:质量保证6.1乙方保证货物全部崭新,并与合同项目清单相符。6.2项目在一年质保期内,如因外力不可抗拒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或人为破坏等)造成项目设备受损或破坏,须更换设备费用的,由甲方承担更换设备的费用,乙方协助安装。第七款:合同附件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项目清单(合同附件)第八款:施工要求8.1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合理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

7、乙方承担。8.2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同时要接受甲方监督。第九款:其他9.1其它相关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成,即按照相应法律程序解决。9.2本合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9.3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10-10电话:0519-82081099/82080105传真:0519-82080105常州市欧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景观工程合同甲方(盖章):法人或签定代表人:日期:_____

8、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法人或签定代表人:日期:_____年__月__日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10-10电话:0519-82081099/82080105传真:0519-820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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