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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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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重要性n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一)以实物表示品质1.看货买卖2.凭样品买卖n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凭对等样品买卖(二)以说明表示品质n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Q)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n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n正确运用各
2、种表示品质的方法、品质条款必须具体、明确,切合实际、从实际出发,防止品质条件偏高或偏低、要注意科学性和灵活性1.加订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2.订明品质公差3.规定品质机动幅度(规定范围、极限、上下差异)§2商品的数量一、商品数量的重要性n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n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n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二、计量单位
3、和计量方法三、合同中的数量条款n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n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如“中国大米1000公吨,麻袋装,以毛作净”。一般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等带伸缩性的字眼。若用了,往往对卖方有利而对买方不利。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n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即规定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n需要注意3点:允许溢装或短装的比率;实际交货时由谁决定溢短装;溢短装部分的价格计算。n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
4、幅度,而又以信用证进行的散装货的买卖,按UCP600规定,买卖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只要总金额不超过信用证的金额。§3商品的包装一、商品的包装的重要性n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件。n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未按约定的条件包装,或者货物的包装与行业习惯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如果货物虽按约定的方式包装,但却与其他货物混杂在一起,买方可以拒收违反规定包装的那部分货物,甚至可以拒收整批货物。二、包装的种类:运输包装、销售包装三、包装的标志n运输标志,又称“唛头”n指示性标志,是对容易破碎、损坏或变质的商品用简单、醒目的图形成文字作出标志
5、。n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四、中性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n中性包装指出口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生产厂商名称的包装,即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记。n无牌中性包装指出口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标明生产国别、也不使用任何商标或牌号的包装。n定牌中性包装是指出口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标明生产国别,但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包装。五、合同中的包装条款n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规格、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商品价格§1国际贸易术语概述n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
6、条件”(PriceTerms),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并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专门用语。n贸易术语的具体功能:(例如:FOB,CIF)(1)确定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2)划分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的风险转移界限;(3)明确了运输方式和由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通关手续以及承担有关费用;(4)规定了买卖双方交接的有关货运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二、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n简化了交易磋商的内容和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n有利于买卖双方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成本核算与比价;n有利于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贸易争议。三、有关贸易
7、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中经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国际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的习惯做法。在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由于各国法律制度、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不同,国际上对同一贸易术语的解释与运用也有差异,因而容易引起贸易纠纷。为了减少纠纷和避免争议,某些国际组织、商业团体、学术机构便先后制定了一些统一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从而成为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n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法律上的强制性。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国际贸易惯例不符的规定。n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的指导作用却不容忽视。一方面,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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