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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影响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的职能部门,新刑事诉讼法赋予其新的监督职权,将给其带来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刑事司法实践,采取更为可行的对策。 一、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新职权 (一)控告检察工作方面 1.审查处理非法侦查行为信访的职权 新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了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法侦查行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形及程序。以前,此类信访多由公安机关和法院处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外部的监督机制,刑事诉讼参与人投
2、诉难、执行难的现象大量存在,该次对刑事诉讼法进行的修改将有力地解决该难题,充分保障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2.审查处理阻碍律师依法执业信访的职权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依法执业被公安司法机关不当限制或剥夺的情形时有发生,律师法也没有规定律师权利救济程序。若律师依法执业权受到侵犯,将投诉无门。针对该情形,新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方面 1.完
3、善提请抗诉条件 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申请再审理由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于如何理解什么是“新的证据”,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定、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等都没有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操作困难、执行混乱。新刑事诉讼法第242条完善了第(一)、(二)项规定,明确规定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达到“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程度,“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 2.新增可以建议对再审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 1996年刑
4、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再审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程序等作出规定。新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派员出庭支持抗诉。上述规定明确将抗诉权从公诉部门完全剥离出来,强化内部制约和审判监督职能。 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影响 (一)控告检察工作量
5、将上升 新刑事诉讼法第47条和第115条规定的情形很多是原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自行处理的事项,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日常的信访量中占有很大比例,尤其是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财物问题,是信访中的老、大、难问题。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上述原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受理的控告、举报、申诉转由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将会导致信访量大幅上升,对信访工作是一个较大的挑战。 (二)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将加大 刑事诉讼程序具有非常强烈的时效性,要求我们必须高效、及时地处理对律师权利被侵害和侦查阶段各种违法行为的控告和申诉,不能再按照普通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时限来办理。但因目前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
6、件来规定该救济程序的审查程序、期限以及“矫正通知”的效力,其主要表现为:1.对内监督机制缺失。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规定过于笼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将会出现该复查未复查、该纠正未纠正、该查处未查处或者办理不及时、不能按时办结等问题,致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不能及时答复信访人或者答复缺乏力度。2.对外监督刚性不足。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监督程序,缺少制约被监督机关改正的机制,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因检察机关对上述问题的监督是事后监督,而且监督手段是检察建议或纠正通知,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予纠正的法律责任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导致监督效果不理想,致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身处
7、“两难”尴尬境地,难以答复信访人。 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对策建议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窗口,是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前沿阵地,为确保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方面对策: (一)规范执法是关键。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规范履行受理、立案、审查、复查、答复等办案程序。对于群众控告、申诉事项要建立快速通道,优先解决,可以采取“四定四包”工作机制,通过领导包案等措施,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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