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73115
大小:129.03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7-11-11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法律指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法艺花园-革命性法律查询系统官网:www.llgarden.com夫妻个人债务认定法律指引20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0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
2、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01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第六条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的,应当举证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说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转移,因此,债权人通常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如果债权人请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则应当举证证明: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
3、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联系,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通常,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情形:(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等等。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证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同时也应注意,不能将一方的全部债务转移给债务人
4、的配偶,加重夫妻双方中另一方的责任。只要一方婚前债务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无关,就不能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对该债务承担清偿责任。59法艺花园-革命性法律查询系统官网:www.llgarden.com201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第八条一方主张由对方个人偿还所负债务的,则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要件事实之一:(一)对方婚前所负债务;(二)夫妻双方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的生产及经营活动无关;(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四)夫妻对婚
5、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说明】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在离婚时,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1)对方婚前所负债务。但应当注意,符合《(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例外情况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对此例外情况,应由主张由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2)夫妻双方无
6、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的生产及经营活动无关。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或满足个人私欲而奢侈挥霍所负的债务,一方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3)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4)夫妻间实行约定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此时,举证责任应由夫妻中主张由对方个人偿还债务的一方承担。对于以夫妻一方为当事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并未明确是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对此债务有涉及的,仍应进行审查。200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
7、问题的指导意见30.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应视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清偿责任。200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00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59法艺花园-革命性法律查询系统官
8、网:www.llgarden.com200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201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