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装幕墙工程20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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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外装幕墙工程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33页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二章甲方代表第三章乙方代表第四章甲方工作及责任第五章乙方工作及责任第六章工程造价第七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八章工期管理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十章材料与设备第十一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第十二章销售配合第十三章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第十四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第十五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第十六章不可抗力第十七章保险第十八章工程保修第十九章争议、违约及索赔第二十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二、专用条款第二十一章现场人员第二十二章图纸第二十三章工期要求第二十四章材料/设备等范围界定第33页共33页 第一章质量标准第二章计价依据第三章合同价款支付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五章合同份数第六章其它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阳光合作协议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附件4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附件5材料质量共管清协议附件7其它附件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一、报价说明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第33页共33页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承包范围:2.1由设计、监理及甲方审定的外装幕墙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2.2通过现场踏勘后的投标答疑涉及的施工内容。2.3施工过程中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指令原因引起的变更。2.4与土建工程的收边收口及消防防火封堵。2.5成品保护及开荒保洁。二、合同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式三、合同工期个日历天,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开工时间以监理及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具体详见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五、合同金额为:总价包干:元,大写:人民币元。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2、本合同的协议书;3、本合同的专用条款;4、本合同的附件;5、本合同的通用条款;6、图纸或材料样板;7、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8、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投标答疑;9、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八、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第33页共33页 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第33页共33页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及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六章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3、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材料品牌并封样,实际施工由乙方参照甲方封样及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购的材料。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短信、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6、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7、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8、合同文件:指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9、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依据。10、签证:是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11、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缺陷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12、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纸质资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第二章.甲方代表1.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合同条款一章)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第33页共33页 第一章.乙方代表1.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合同条款一章)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方视为有效文件。3.乙方代表不得单方面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第二章.甲方工作及责任1.甲方负责提前2日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的配合与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等。3.必要时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5.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第三章.乙方工作及责任一、现场人员管理1.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0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及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2.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2.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2.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2.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2.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第33页共33页 1.1.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1.2.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2.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经甲方确认,可在规定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一、现场管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2.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5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3。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按监理单位或甲方要求,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4.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方可施工。5.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6.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三、图纸会审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强制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乙方未能够发现图纸错漏碰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其他规定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2.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主管部门方面的关系,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3.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样板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第33页共33页 4.承担本合同附件《阳光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甲方此方面的检查与考核评估第一章.工程造价1、计价依据:本工程的计价依据详见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2、结算编制2.1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总承包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符合市城建档案馆和合同要求的所有竣工资料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两份,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在结算资料完整后45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书。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照约定时间办理完毕竣工结算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2.2乙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工程造价人员,保证签证与合同结算核对所需的时间。2.3工程指令和设计变更结算:2.3.1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10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乙方每延迟1日,按该项签证结算造价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2.3.2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在7日内完成签证事实或完成情况确认。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签证事实确认完成后22日内完成签证结算的审核。2.3.3其余规定详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2.4结算造价=合同包干价+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违约金±其它。2.5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甲方项目部。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2.5.1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2.5.2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2.5.3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2.5.4材料限价单。2.5.5本合同专用条款、合同计价清单复印件。2.5.6结算对帐单。2.5.7水电费结清证明。2.5.8合同结算需要提供的票据。2.5.9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2.5.10经双方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会议记录。2.6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不再调整,但经甲方确认不属实需更改的除外。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申请调增结算价款的,由乙方按调增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3、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3%,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送审造价-甲方审定价)×20%,在工程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第二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33页共33页 1.工程质量1.1本工程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1.2乙方承包范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应采取措施在规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范围对应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2.检查和返工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2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3.3当甲方和监理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一章.工期管理1.具体的控制工期及相关工期管理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2.进度计划2.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总进度计划,应符合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的依据。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提交后7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2.2第33页共33页 乙方须按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1.开工及延期开工1.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1.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2.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完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但甲方只承担脚手架和吊篮停工期间租赁费,其他停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自行乙方承担停工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3.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在工期延误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及甲方提出报告。监理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予以确认或答复,5日内未确认或答复视为监理及甲方认可,工期顺延,但甲方只承担脚手架和吊篮延期期间租赁费,其他延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提出的,工期不顺延。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下:3.1不可抗力。3.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导致乙方停工或无法开工。3.3非乙方的原因,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通知暂缓施工、间断施工或停工。第一章.安全文明管理1.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2.文明施工2.1第33页共33页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1.1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自行清理出工地。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另加20%管理费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1.2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避免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一章.材料1、乙购材料1.1施工用各类乙购材料,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并封样后方可采购与使用。1.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或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负担。1.3乙方必须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对材料要求的规定;禁止使用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2、甲方限价的材料2.1甲方限价的材料和具体品牌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2.2属甲方限价的材料,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10日内完成限价工作,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3甲方完成限价乙方应在2日内签收确认,若乙方在甲方完成限价5日内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涨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4对于实时限价材料,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而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所限价格购买,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则该种材料改为甲供,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材料总价20%的违约金(材料款及违约金在付款基数中同期扣除),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5对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导致的供货错误、供货延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第十一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1、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约定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3。2、甲方的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经办人员由签字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效。未按上述要求发出的变更与指令,乙方可拒绝实施。3、甲方发出的的有效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如乙方拒绝实施,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4、乙方发现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有违反国家规定、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明显不合理浪费之处,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第33页共33页 5、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涉及到的隐蔽工程与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实施完毕后2日内请监理公司和甲方现场查验并填报《签证单》,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6、甲方的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公司发出,乙方必须对工程联系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第十二章销售配合1.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和范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或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甲方指令要求的销售配合工作,乙方需按时完成,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中。延误销售开放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乙方拒绝施工,甲方按第十一章第3条处理第十三章与总包单位的配合1、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须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配合服务费(详见专用条款约定)。水电费按挂表方式实际计量支付。总包配合服务的内容如下:1.1提供工地内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1.2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乙方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1.3现场用水用电管理:a)总包单位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b)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c)乙方的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d)乙方应按总包单位要求提供用水用电计划,配置必要的计量装置。1.4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1.5总包单位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乙方可以在总包单位的协调下使用。1.6乙方负责将自己的施工垃圾运到总包单位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总包单位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总包单位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如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包单位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罚款。1.7总包单位负责协调脚手架的使用。1.8总包单位主持每次的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2、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由乙方照价赔偿。3、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4、乙方应向总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第33页共33页 5、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总包单位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配合总包单位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第十四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及甲方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内容包括:节点已完工作形象进度说明、付款申请单、发票等;因乙方延迟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相关资料造成乙方工程付款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进度款与质量、安全挂钩,若申报工作的质量、安全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直至合格为止。3、收款账户资料证明要求详见附件4。4、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的双倍金额。同时,甲方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5、工程付款未尽事宜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6、保修金支付按照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规定。第十五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工程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日向监理公司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不合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2、政府验收:2.1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总承包单位、乙方参加竣工验收。2.2乙方应在监理组织验收前根据档案馆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含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声像资料)一套移交总承包单位,因乙方原因延误移交,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2.3乙方根据政府验收意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3、乙方应在验收完成后30日内:3.1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必须准确真实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存档。3.2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除去一切无关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洁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场清。3.3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工程的,乙方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向购房人交楼时间延误的,甲方应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亦由乙方承担。4、工程在未移交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33页共33页 第十六章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项目当地发生以下自然灾害:1.1项目所在地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1.2七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及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及甲方通报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日向监理报告一次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乙方向监理及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如不及时报送,视同乙方放弃以上费用的索赔。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3.1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2甲乙双方机械设备、材料损坏,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3.3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及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七章保险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办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八章工程保修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执行。第十九章争议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2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二十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1、合同生效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2、合同终止第33页共33页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合同解除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3.2因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解除本合同。3.3若乙方存在如下违约事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3.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3.4因上述3.1~3.2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材料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合格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且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5因上述3.3条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且乙方除负责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外,甲方按照乙方已完合格工程产值的80%办理结算。第33页共33页 专用条款第二十一章现场人员1.甲方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为。2.乙方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为。3、监理单位:,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4、总监:,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第二十二章图纸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4套。第二十三章工期要求1、本合同开工日期暂定为,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甲方正式通知中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2、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天,至年月日(具体以项目要求为准)。第二十四章材料范围界定材料设备、品牌及甲限品牌限价清单序号供应方式材料名称1甲供无2甲限品牌详见合同清单3甲限品牌限价详见合同清单第二十五章质量标准具体的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第二十六章计价依据1、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方式,由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合同总价包干为:¥元(大写:人民币),详本合同的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2、本合同施工图范围及招标答疑内乙方清单漏算、少算工程量及清单漏项视为乙方优惠,结算不做调整。3第33页共33页 、合同包干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运费、装卸费、仓储及保管费等)、机械费(含吊装费等)、安装调试、成品保护、施工水电费、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规费、施工措施费、总承包配合费、与土建收边收口费、防火封堵费、质量保修、保险费、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备案及验收手续等费用,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涉及的所有风险、责任等。4、合同价款调整施工过程中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指令原因引起的变更,按实办理签证。4.2合同价款调整原则4.2.1合同中有相同清单单价的按合同清单单价执行。4.2.2合同中有相似清单单价的按相似的合同清单单价执行。4.2.3合同中没有相同及相似合同清单单价的,按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若乙方对甲方认价有异议且不执行,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证实认价的合理性后乙方仍拒绝施工,甲方将该部分工作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同时将该部分工程款按认价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向乙方收取该部分工程款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七合同价款支付1、工程产值完成合同价的50%时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80%,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95%,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装修工程两年(防水五年)。质保期满两年且办理完相关质保移交手续后,无息退还4%,防水满五年且办理完相关质保移交手续后无息退还1%(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维修费用)。2、施工过程中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指令原因引起的变更所办理的签证费用在竣工结算后统一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前支付。3、甲方在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八章违约责任1、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均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3、若乙方的施工质量经监理及甲方或相关部门验收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乙方须立即无条件整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出现下列行为,甲方有权罚款10000元并停止拨付工程款,并追究乙方工期延误责任。情节严重且乙方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按照已完合格工程产值的80%办理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3.1未按甲方封样样品质量采购材料;3.2违反正常施工程序及工艺、规范进行野蛮施工。4第33页共33页 、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不含允许的顺延时间),则甲方对乙方进行如下累加处罚:4.1总工期延误天内(含天),每延误一天处罚款元;4.2总工期延误超出天,且未超出天(含天),每延误一天处罚款元;4.3总工期延误超出天以上,则乙方天内无条件退场,且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产值的80%办理乙方工程结算。若乙方未按期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九章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第三十章其它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保修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保修内容:因材料、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保修;1.4工程保修金总额:工程结算款的5%。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甲方客服中心,乙方应接受甲方客服中心的管理。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及物业并办完工程移交书之日起计算。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3第33页共33页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原已建完部分的结构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4因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等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2.5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2.6保修期限:2.6.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2.6.2防水工程(外墙)为  年;3、质量保修责任3.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使用说明,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保修。3.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则。3.3因乙方的施工质量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与相关用户进行谈判,甲方损失知会乙方后,甲方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保修金中扣除。3.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3.5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未按合同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用户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用户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为支付给用户,乙方不按要求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款中扣除。3.6甲方开出《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3.7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的协调配合。4、保修作业管理4.1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4.1.1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的维修小组成员。维修负责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甲方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直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乙方在上述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24第33页共33页 小时内需另增加人员赶到现场。维修负责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4.1.2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4.1.3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并由乙方进行培训后上岗,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4.1.4维修负责人须提供施工单位书面授权、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免冠照片一张到项目维修中心存档,并提供有效联络方式。4.1.5乙方所有维修人员必须到项目维修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内须佩戴《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4.1.6维修负责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心相应的记录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服务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4.1.7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品如数归还项目维修中心。4.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维修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4.1.9乙方人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4.2维修的及时性4.2.1在保修期起算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乙方应安排维修负责人和充足的维修人员常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及时处理以上各项工作,在此时间段内,乙方安排在现场维修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项目维修中心签到、打卡登记两次(8:30、18:00),每人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此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修职责的证据之一;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未完工程通知(包括:口头、电话、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根据工程实体质量,在工程交付前一个月准备充足的部品、材料、配件,纳入周转库房,避免因材料不能及时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材料不及时的情况下,委派他人采购、维修、安装,所有费用加15%违约金从保修款中扣除。4.2.1.1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责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4.2.1.2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乙方必须10分钟内赶到现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4.2.1.3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3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天晴情况下同防水施工单位96小时内协同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配合、维修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无效等情况发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支付维修费15%的违约金,并同意从保修款中扣除。第33页共33页 4.2.2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2.3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加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2.4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质量无法达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加上相应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保修款)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3维修成品保护与质量控制4.3.1对于业主室内维修应根据情况充分设置成品保护措施,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品保护措施:4.3.1.1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应统一工服、穿鞋套。4.3.1.2业户家中铺设木地板或复合木地板的,施工前,须对施工范围内、人员及垃圾进出的过道内先用薄膜(厚度3mm以上)满铺,然后再用厚纸板、地毯等防冲撞类材料满铺。4.3.1.3根据需要,对进户门、户内门及门套用薄膜和硬纸板包裹保护,以避免工具材料及垃圾进出时碰撞破坏。4.3.1.4施工前,根据业主意见将家具、灯具、空调等物品移至指定地方并遮盖保护,不能移动的用塑料薄膜加以覆盖保护。4.3.1.5施工用梯子等脚部用棉布或橡皮包裹。4.3.1.6管理人员在维修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成品保护情况的检查。4.3.2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本着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直接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4.3.3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三个月内再次出现同一性质问题,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4.3.4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甲方管理部门在《维修服务单》签字确认,没有业主的房屋或设施由甲方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业主和甲方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只是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4.3.5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或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乙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甲方可以将此费用加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第33页共33页 4.3.6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金额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不再另行知会。5、现场维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维修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特别是外墙维修、雨棚维修等高空作业,乙方需在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一下条款:5.1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5.2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5.3乙方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自维修之日起,直到甲方签收《维修服务单》,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工程本身、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损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5.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坏。5.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防火措施,严格管理施工用电。5.6乙方在现场需搭设脚手架、维修外墙等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5.7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搭设脚手架或挖地沟等室外维修时,必须执行物业服务中心制订的园区施工管理的规定,设置警示带、警示牌、围挡、地面保护等安全防护措施,如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现场施工,待符合规定后再继续施工,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影响的工期,由乙方承担。6、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6.1甲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房主签字认可的保修操作单、费用单以及处罚通知单进行备案。6.2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费用。甲方代扣除金额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支付超额。6.3结算时间:保修期起算满两年和五年,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办理完质保移交手续后,甲乙双方针对保修款进行结算,将保修款余额(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支付给乙方。每次保修款结算前乙方的质量情况和维修情况需甲方签字认可。6.4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保证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无论是否超出保修期,乙方均应予保修,相应部分保修款待维修完成满六个月后支付。6.5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2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6.6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第33页共33页 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差额全部返还乙方;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6.7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7、违约责任7.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7.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差额款时,应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8、其他8.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代表:单位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33页 附件2阳光合作协议阳光合作协议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工程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人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还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第33页共33页 举报受理部门:举报座机:(周一至周五:9:00~17:30)举报手机:三、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于签订了铝合金门窗工程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仅用于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的办理):(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①签证(一式四份);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第33页共33页 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⑤结算书(一式两份);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六)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3%,乙方将支付超出部分的20%作为违约金。(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五)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四条其他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单位代表:单位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33页 第33页共33页 附件4附件4:《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承诺函.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于贵公司与我公司就项目签订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一、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我公司已与在贵公司项目施工的所有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同)签定了劳动合同,将严格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合同义务。二、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三、若在项目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单位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材料质量共管协议》材料质量共管协议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强材料进场管理,杜绝“假冒伪劣”、“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质量不达标”的材料部品进入万科项目,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管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材料质量管理规定及要求。2、甲方将遵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第33页共33页 的要求,对乙方进场材料监督管理,但甲方的监督管理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任何质量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有责任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材料质量管理规定及要求,并遵照执行。2、乙方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甲供、甲指乙供、甲限乙供、乙供材料部品和供应商清单,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须按照国家/地区/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对进场材料部品(包括甲指乙供、甲限乙供、乙供)进行第三方送检,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存档。4、乙方须严格材料进场管理,杜绝“假冒伪劣”、“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质量不达标”等现象,如果发生此类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4.1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所有不合格产品同一批次产品;4.2要求乙方在原保修期基础上延长12个月或24个月;4.3按照不合格批次产品金额的30%或50%进行违约索赔,具体赔偿比例由甲方确定;4.4视情节,终止乙方与甲方及甲方所在城市关联公司的合同或/和合作;5、本协议关于乙方责任的约定与主合同及其他附件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仍以主合同及相关附件为准。三、禁用、限制材料国家/地区/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明确禁止、限制使用的材料,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33页 附件其它附件(技术标准)项目外装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记录编号:工程类别:施工总承包[]分包工程[√]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类别:招标[√]议标[]招标范围工期要求:送样要求详见附件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工程技术统一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石材在上墙安装前需做专用防护剂做六面防护。第33页共33页 配合要求1、、外装各部品的样板及工艺作法,应送样给设计部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投标单位无效。1)在投标前需提供样品、检测报告和厂家质量保证书供设计部和项目部确认。2)在投标前承诺按照设计要求的树种、规格、尺寸、形状加工。3)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相关的检验报告。其它未明确事项按照我司《标准化木构件》、《石材幕墙工程》统一标准执行。2、工序违约索赔: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施工工序,若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减少施工工序,发现2000元/次/处。发现三次后,甲方有权把中标单位所有面积按照减少的工序扣除相关费用,同时保留索赔权利。其它要求1、颜色及材质要求同招标单位确定的样板,所有铁钩件必须采用热镀锌;2、石材安装后及时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工序交叉污染,同时在外架拆除的同时中单位安排专人对石面进行清理;3、干挂石材与其他外墙面(包括涂料面、砖面、其他石材面)采取有效的收口措施,并注胶封口;4、干挂石材在骨架安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铁皮预制的接斗对焊渣火星进行拦截,避免火灾事故,并在作业面挂适量的灭火设备;5、所有材料施工前须在监理公司的见证下送检;6、骨架隐蔽须在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的验收合格后进行,骨架焊接的旱缝须采涂刷防锈漆;7、工程资料须同步完善,竣工资料须在工程完工两周内提交监理公司审核后,提交总包单位备案验收;8、结构施工中没有预埋件,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螺栓进行可靠连接。9、石材窗框不允许湿贴,需用射钉打入窗四周混凝土墙上,具体做法请见图纸。10、不尽之处详招标施工图纸。11、所有材料需经发标单位定板定样后方可施工。经办人经办人须事先确定的事项:1、图纸:有[n]无[]由供方根据要求设计[];2、设备材料定板定样:已定[]不需要[]根据供方提供样板定[n];3、特殊技术要求:有[n]无[],如有,请填写在“其它要求”栏。签名:日期:项目总助/项目总经理定样如下:第33页共33页 附件8、答疑回复函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合同清单》详见合同附件第33页共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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