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

ID:1372737

大小:814.50 KB

页数:78页

时间:2017-11-11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_第1页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_第2页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_第3页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_第4页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_第5页
资源描述:

《复合型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目录第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一、出让人及承办人二、出让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四、申请资格要求五、现场勘察及答疑六、保证金的交纳七、提交申请八、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九、确定出让方式十、交易活动及注意事项(一)招标活动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一)(二)挂牌活动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二)十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二、保证金的退还十三、交易结果发布十四、重要告知十五、咨询电话附表: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出让活动时间进度安排表附件一招标活动及注意事项附件二挂牌活动及注意事项第二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合同第三部分示范文本和样

2、张第四部分附录文件第五部分“异地缴纳‘政府非税收入’流程”告知书第六部分附加图则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复合式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青浦区夏阳街道盈港路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复合式出让(以下简称“复合式出让”)的出让人为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由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承办(以下简称“承办人”)。二、此

3、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以下简称“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采用有竞价招标(以下简称“招标”)方式出让的,则以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则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1、四至范围:东至中横港路,南至盈港路,西至外青松公路,北至华纺路(见附图)。2、土地总面积:74899.70平方米,出让面积:61625.40平方米。3、土地用途:05-02:商办、餐饮旅馆业用地;05-06:居住用地;1812-05:商办。4、容积率:05-02:3.9;05-06:2.5;12-

4、05:4.0。5、建筑密度: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6、绿地率:按绿化部门要求执行,其中集中绿地率:住宅:10%。7、出让年限:商业40年;办公50年;住宅70年;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8、交地状况:净地。9、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办理有关搬迁或拆除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10、意向申请人可在http://www.shgtj.gov.cn/dzkc/fqxx网址查阅本地块所在分区单元的主要地质信息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受让人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的规定,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与地面

5、沉降防治设施保护义务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受让人还应根据《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判断本地块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下简称“灾评”)。需单独进行灾评的,受让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不需单独进行灾评的,受让人应至http://www.shgtj.gov.cn/18网站下载并阅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报告内容,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填写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11、本地块为带附加图则出让,受让人须

6、以本地块出让文件中的附加图则为基础实施深化,经规划部门批准后进行地块的开发建设。附加图则内容详见附录文件。12、其他要求详见附录文件。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需符合上述条件。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被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五、现场勘察及答疑意向申请人可自行前往地块现场勘察。意向申请人可以就出让文件和出让地块的有关问题,以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7、咨询单》的方式向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提出咨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咨询单》须在2015年05月05日16时前的业务办理时间(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周五下午外的工作日上午189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下同)提交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5楼)受理窗口。答疑纪要将于2015年05月12日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县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具体地址详见出让公告附表,下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