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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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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书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机场项目经理部乙方: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鉴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业主)签订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05标段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机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具体实施。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05标段地基处理工程的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在湖北省宜昌市
2、葛洲坝城区订立本合同。1.分包工程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05标段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分包。2.分包工程地点:成都市简阳市芦葭镇附近。3.分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1)、强夯地基处理:范围为B5300~B7760、A6395~A7226之间。主要项目包括:强夯,强夯夯坑置换填料,砂砾石褥垫层。2)、桩基地基处理:范围为B5300~B7760、A6395~A7226之间。主要项目包括:碎石桩、CFG桩、预压塑料排水板、桩帽、砂砾石褥垫层。3)排水、桥涵及附属工程等。494.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合同谈判备忘录(如果有);(2)中标通知
3、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出现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5.合同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6.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玖佰陆拾壹万捌仟壹佰玖拾肆元柒角伍分(小写¥169618194.75元),详见工程量清单。7.甲方承诺,当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
4、和义务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8.乙方承诺,履行甲方在主合同中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与之有关的所有责任与风险。499.本合同自乙方提交履约担保、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保修期满且工程款清算完毕后自行失效。10.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份,甲方执1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合同附件12.1工程量清单(附件1)12.2预付款担保函(附件2)12.3履约担保函(附件3)12.4乙方进场主要人员名单(附件4)12.5乙方进场主要施工设备清单(附件5)12.6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
5、护协议书(附件6)12.7分包方末次结算协议书(附件7)12.8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附件8)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公司开户银行: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9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年月日年月日49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等。1.2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1.2
6、.1甲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乙方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乙方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1.2.2乙方在收到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图纸或处理意见。1.3联络与分包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令、意见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署手续。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4指令和决定1.4.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发出的指令,甲方指令违反法律或强制性标准的除外。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指令后3日内
7、未向甲方提出异议且未执行指令,或者乙方提出异议但在甲方再次确认指令后3日内仍未执行指令的,甲方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9甲方的指令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甲方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令,该指令与书面形式的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甲方应在口头指令发出后48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补发的书面指令应与口头指令一致。1.4.2乙方不应接受或执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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