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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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关系的思考为了更好的建设城市,让这片土地真正成为人类诗意栖息的家园,我国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国外学习借鉴,引进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概念,并随着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经济的不断发展,结合我国的实际经验在探索中不断完善。近20年,我国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张远远超过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但另一方面,我国对已占有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较弱,导致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城市水平。两种规划经常被认为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难以与快速变化的城乡建设相适

2、应。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使之更好的为城乡建设服务,下面提出本人的一些思考和看法。一、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一)区别两者的都是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的,有密切的联系和部分重合的内容.但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规划,在内容上方法和层次上有明显的区别。”城规”主要涉及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而”土规”涉及未来发展区和非建设用地区。”城规”更强调物质设计和空间表现,更加理想化,而”土规”着重土地指标的分配,侧重经济性、实施性,更有强制性。两个规划的法律地位不一样。土地规划的宏观控制和约束力未能在法律上充分体现。《土地管理法

3、》及实施条例都简单地讲各级政府应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规划应对哪些土地利用进行宏观控制,如何保证规划的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无法律约束力,违反了规划如何处置等均未能明确。相形之下,后者有《城乡规划法》作为法律保障,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违反规划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城乡规划法》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联系关于这两个规划的关系,早在1989年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七条就有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新修订的《城乡规划法》第五条也规定

4、“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近年来,国家出于强化土地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的需要,接连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均涉及到了两个规划要相互协调的问题,即“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切实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见,国家对于两个规划的工作均高度重视,有关的法规和政策也要求这两个规划相互协调。 根据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关

5、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的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或擅自将农用地、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及其附着建(构)筑物进行查处。一、思考(一)二者的矛盾土地资源的供给在短期之内是恒定不变的。科学发展城市总体规划是较长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总的蓝图,其中包括规划所须的土地数量位置和用途。土地利用总规划一方面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土地的需求数量和结构给以保证,另一方面要对全部土地的利用开发作出总体安排,是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用。现实中厂会出现土地属建设用地,但不在规

6、划区范围内,造成土地指标的浪费;城乡规划(总规、近规或控规)是建设用地或为近期开发项目选址,但却无国土的建设用地指标,导致不能开发,造成了城乡规划形同虚设。很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相互脱节,使科学合理的建设行为实施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往往因征地影响速度和效益。 大量依赖土地的财政和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使得实践中,内容繁杂、面面俱到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城市快速发展的冲击显得软弱无力。(一)二者如何协调我国要从根本上转变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针对当前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方面

7、存在的问题,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使之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城乡规划首先要考虑资源约束,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千方百计杜绝形象工程。土地规划要重新审视目标。从城市的科学合理布局、交通运输功能之间的联系出发合理确定城市化布局,其中免不了要占一部分耕地。我们要承认这个现实,因地制宜制定土地规划。对于科学合理的发展需求,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应该给予支持、及时满足。与此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约束和考核指标,尽可能挤掉水分和泡沫,提高土地利用的

8、效率。在技术指标上相协调。如“城规”的“三区四线”(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紫线、绿线、蓝线、黄线)与“土规”中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应该对应起来。两个规划要经常沟通、互相探讨,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城镇建设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城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的,双方在制定规划时如没能充分交流,两个规划必有不相协调的部分,这就会为今后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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