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理工大学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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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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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理工大学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干部兼职管理,调动广大干部推动创新、服务社会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在坚持从严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层分类管理,按照有利于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助推产学研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支持干部开展与其管理或教学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兼职,支持其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管理和考核。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主要指兼任职务及从事相应的兼职活动。兼任职务指兼任领导

2、职务、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顾问等,其中,领导职务是指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事长(校长、院长、所长、主任)、副理事长(副校长、副院长、副所长、副主任)和执行机构负责人等;企业的董事、监事、部门负责人、经理等。在其他事业单位兼任院长、所长、主任、副院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参照本办法认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处级干部、相关校办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干部)。各二级单位其他管理干部兼职管理由所在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7-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双肩挑干部”指下列

3、人员,教学科研单位:院长、副院长、中心(所)主任(所长)、副主任(副所长),其中管理岗位副院长、副主任(副所长)除外;直属附属单位:在本人业务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第二章管理与审批第五条干部所兼职的单位必须是经主管部门认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第六条“双肩挑”干部经批准可兼任与本单位管理工作或本人教学科研领域密切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也可在非本校出资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兼职总数一般不超过5个,其中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数一般不超过1个;管理干部经批准可兼任与本单位管理工作或个人教学科研领域

4、密切相关的兼职,兼职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原则上不得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兼职。干部不能兼任仅与个人爱好、兴趣等相关的职务。第七条干部所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如拟继续兼职,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同一个职位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第八条干部受学校委派,经批准在本校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兼职数量不受限制,但不得取酬。第九条干部在国内高水平学术期刊担任编委或因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兼职的,兼职数量不受限制。第十条-7-干部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担任编委或在高水平国际学术组

5、织兼职的,兼职数量、届数(时间)不受限制。第十一条对干部拟在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单位兼职的,需相关部门审核,了解其政治倾向和相关背景。第十二条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管理;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第十三条在干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年度目标考核优秀、个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报酬,但应当全额上缴学校,再由学校对其进行奖励。对“双肩挑”干部兼职取酬,原则上奖励个人第一个兼职取酬的50%、第二个兼职取酬的10%、第三个兼职取酬的10%;对管理干部兼职取酬,原则上奖励个人

6、兼职取酬的10%。第十四条干部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为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奖励和收益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干部兼职必须按照审批权限,认真履行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审批程序为:1.材料准备。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附件1),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干部兼职审批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干部兼职申请提交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议研究。2.-7-登记审核。干部兼职按类别登记审核:在国际学术组织或在有国(境

7、)外背景的单位兼职报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兼职中,学术科研类兼职及因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兼职报科学技术发展院、教育教学类兼职报教务处、在校办企业兼职报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余兼职报党委组织部。3.审批程序。干部兼职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组织部汇总,其中企业兼职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其他兼职按照如下审批权限审批: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干部由分管干部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审批。第三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兼职管理,党委组织部要全面掌握干部兼职等情况,严格把关。各二级单位在单位网站对本单

8、位干部兼职、取酬、在科技成果完成或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贡献、拟分配的收益(包括转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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