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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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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环保负责人:检查时间:年月日时至时检查人员: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11—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
2、分数达标标准评分细则检查方法备注满分得分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条)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2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1.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2分。2.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
3、制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分。3.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分。资料检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询问、现场核查1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2.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
4、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0分。现场核查二、标识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二条)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2.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现场核查—11—二、标识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二条)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5、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2.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3.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现场核查三、管理计划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2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6、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A.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B.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的措施;C.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表述准确,且提出了减少危害性的措施;D.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资料检查(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5.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1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1.经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若有重大改变,及时报县(市、区)环
7、保部门重新备案。得1分。2.未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0分。注: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情形包括:(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2)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类别(3)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20%(4)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11—四、申报登记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6.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4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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