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596792
大小:7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3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序号项目名称法律依据法律规定1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2002年9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
2、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实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型鉴定、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2制造规定范围内计量器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3、席令第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2002年9月29日公布)《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04号令,2007年12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许可证》。《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经
4、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方可从事计量器具制造或者修理业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制造属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重点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制造其他计量器具,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或者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依法确定的市、县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3权限内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
5、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鉴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2002年9月29日公布)开展属于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计量授权证书。《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授权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
6、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4权限内计量标准器具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
7、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5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3年6月29日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2003年3月11日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的决定》修订)《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
8、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