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

ID:13512803

大小:3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23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_第1页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_第2页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_第3页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_第4页
资源描述:

《水务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关键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特许经营权年限根据建设部于2004年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6号令)中第十二条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污水处理行业特点和经验数据,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年限平均为:电气设备10年,主体设备10~15年,土建设施25~30年,并考虑到分摊投资成本、为投资者提供适当盈利空间等因素,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30年。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取得较好的招商融资效果,建议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定为30年。基本水量根据特许经营项目的特点,参考国内行业市场化运作经验,为保证项目招商融资成功,政府方须

2、向投资人承诺特许经营期内的基本水量,即在特许经营期内,当政府提供的污水进水量低于基本水量时,政府方须按基本水量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进水水质参考国内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保护投资人的合理利益,保证项目招商融资成功,同时,也为使投资人根据明确的项目边界条件合理测算污水处理价格进行竞标,政府方须明确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目前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质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1进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进水水质指标BODCODSSNH3-NTNTP数值(mg/l)≤220≤420≤230≤30≤40≤4建议进水水质标准应参考目前实际进水水质情况制定。污泥处置污泥处置也是各地污水

3、处理市场化过程中须明确的重要问题。根据国内行业市场化运作经验做法,通常由政府方负责落实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的消纳地,并负责污泥的处理,项目公司仅负责污泥的运输及相应运输费用。建议明确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的消纳地及其可使用期限、相应费用分摊等条件,为后续招商工作的推进做好准备。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颁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中第四条规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国有企业在改革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原有土地;改革后的企业用地符合《划拨供地项目目录》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01

4、年颁布的《划拨供地目录》中第三条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同时,还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另外,考虑到资产转让时,房屋、构筑物如果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则不利于项目公司产权证的办理,且如果项目公司以有偿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相应地污水处理价格将会提高,仍等同于将费用转嫁到政府。因此,为增加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保证项目招商融资成功,建议项目用地以无偿划拨方式由项目公司使用;同时,为保护政府方的合理利益,约定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得将该土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目的。特许经营权内污水处理价格的调整在特许经营

5、经营期内,由于电价、药剂费用和社会劳动力平均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引起成本较大变化,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以保障政府和项目公司双方的利益,合理地分配风险。建议本项目参考国内行业惯例,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有关价格调整公式,污水处理费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幅度与价格构成中的成本因素挂钩。税费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6、)的有关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为增强项目的投资吸引力,合理降低供污水处理费价格,建议对项目公司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进行合理减免。提前终止的补偿提前终止是指在特许经营期内由于特定事件的发生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而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前终止。特定的事件主要包括自然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火灾和全国性罢工骚乱等)、政治不可抗力(国家征用、没收和重大法律变更等)、项目公司的违约和政府授权部门的违约等。若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政府授权部门将全面接收项目公司的资产。为保护社会投资人和政府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参考国内行业惯例,在特许

7、经营协议中明确规定各种情况下的提前终止对项目公司的补偿标准。同时,这也是保证项目能够招商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项目转让限制根据国内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保护政府方的利益,通常规定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的两年内,项目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两年后,经政府授权部门书面同意,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向符合规定的受让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建议本项目参考国内行业惯例,对项目公司的转让予以一定的限制。恢复性大修为保护政府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规定在特许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