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512488
大小:287.24 KB
页数:202页
时间:2018-07-23
《2002-2010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国际三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02年-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国际三法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09-11-614:53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中小】【我要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29题) 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 C.甲国主动与
2、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答案】A 【考点】国家的承认 【解析】建立外交关系属于法律承认而不是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的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这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和不可撤销的,我们通常所说的承认都是指法律承认。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而产生的一种权宜做法。事实承认被认为是不完全的
3、、非正式的和暂时性的,它比较模糊并可以随时撤销。 30.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在乙国签订一份资源开发合同后,A公司称甲国政府未按合同及时支付有关款项。纠纷发生后,甲国明确表示放弃关于该案的诉讼管辖豁免权。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乙国法院可对甲国财产进行查封 B.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除非甲国明示放弃在该案上的执行豁免 C.如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则乙国法院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D.如乙国主张限制豁免,则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答案】B 【考
4、点】国家主权豁免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管辖。实践中,国家主权豁免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其中包括:一国不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一国的国内法院非经外国同意,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也不对外国国家的代表或国家财产采取司法执行措施。应当注意,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即使国家放弃了管辖豁免,外国法院也不能因此当然地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选项C、D错误。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是国家的一种主权行为
5、,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一国不能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立场,也不能将一国对某一特定事项上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其他事项上,或将一国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另一国家上。 31.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答案】B
6、【考点】专属经济区 【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沿海国对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所以,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有权修建人工岛屿,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但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没有领土主权。 选项D错误。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仍享有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
7、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32题) 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 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 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答案】A 【考点】条约的缔结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规定,在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时,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无须出具全权证
8、书,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错误。《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