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

ID:13475014

大小:9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2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_第1页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_第2页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_第3页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_第4页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2010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标的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蔬菜大棚,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蔬菜大棚符合建造技术要求,投保时能够正常使用;(二)蔬菜大棚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三)蔬菜大棚面积在5亩以上(含)。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蔬菜大棚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雷击;(二)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

2、暴风、台风、龙卷风;(三)雹灾、暴雪;(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恐怖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四)修建违反设计和施工规范的不合格大棚。第五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二)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标的的损失;(三)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四)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费用。保险金额与免赔率第六条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蔬菜大棚的造价(棚架和薄膜分项确定),在蔬菜大棚造价的70%以内,由投保人、政府农林部门和保险人共同协商确定。保险面积和每亩保险金额以保险单载明为准。第七条免赔率: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如下:(一)钢架大棚(含棚架和薄膜)为10%;(二)水泥大棚(含棚架和薄膜)为15%;(三)竹木大棚(含棚架和薄膜)为20%。保险期间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费率与保险费第九条保险费按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费率标准计收。承保多季的按季收取。保险人义务第十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

4、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二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

5、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四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6、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十五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投保人时解除,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责任开始时至保险合同解除时期间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已交保险费与本保险合同约定应缴保险费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政府、农业、公安、消防部门关于

7、安全生产的规定,接受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安全防火的管理建议,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七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