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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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篇一: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7091919971201银发[1997]393号颁布时间:1997-9-19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

2、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

3、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

4、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第十一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1第十二条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

5、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第三十九条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不得拒绝付款: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4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第四十条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

6、列事项: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所退票据的种类;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退票时间;退票人签章。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其他证明是指: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第四十四条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

7、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四十五条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5第四十六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

8、偿日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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