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ID:13329480

大小:143.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2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_第1页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_第2页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_第3页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_第4页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为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苏建建管〔2015〕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办法。一、资质许可权限和申请(一)许可权限和受理范围1、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2、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2、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可。(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和桥梁、隧道、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3)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4)施工劳务资质。(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具体标准按《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有关规定执行。3、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

3、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6-(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一级、二级资质;铁路、通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二级资质;铁路方面和桥梁、隧道、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3)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申请程序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1、由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可的资质。注册在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张家港保税区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市

4、、区初审、汇总后,将申请材料报“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资质。注册在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市、区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注册在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区进行核对、汇总后,将申请材料报“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5、,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6-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注册在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包材料,各市、区进行原件核对、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注册在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包材料,市建设

6、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原件核对、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涉及交通、水利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不同意见。5、注册地在我市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业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业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资质,企业可直接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申请由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可的资质,通过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苏州市住建局提出申请。6、企业注册所在地为昆

7、山市的,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苏建法〔2012〕569号)文件精神,由昆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许可和审核上报。二、审查程序(一)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许可的资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确认受理-6-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具体审批程序为:①受理材料-②材料审核-③业务处室会审-④审查意见公示-⑤补正核查(实地核查)-⑥资质评审会审定-⑦发布许可决定。(二)由省住建厅实施许可的资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确认受理申报资料后20个

8、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汇总工作,报省住建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具体工作程序为:①受理材料-②材料审核-③业务处室会审-④审查意见公示-⑤补正核查(实地核查)-⑥资质评审会审定-⑦上报省住建厅。(三)资质许可实行公示和公告制度。其中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