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302513
大小:126.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7-21
《2008中级会计职称_经济法_真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好会计培训成就会计人生www.goodacc.net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多会计考试资料下载:http://goodacc.net/data1/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至25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一定比例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
2、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该一定比例为( )。 A.30% 中华会计网校 B.20% C.10% D.5%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权益披露的情形。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好会计试题点评:本题要看清投资者持有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不是“股票”,如果不注意的
3、话,很容易选择5%后还觉的这题出的太简单了,本题出题思路与07年考试第一题很相像,有一定的迷惑性。 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是( )。 中华会计网校 A.企业名称改变 B.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动 C.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D.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根据规定,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属于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本题中,选项A、B、D是属于变动产权登记的情形。 好会计
4、试题点评:本题较为容易,没有学过第九章的话也能简单的分析出来。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好会计培训成就会计人生www.goodacc.net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
5、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选项B错误;投资人可以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选项D错误。 好会计试题点评:本题比较简单,只要清楚个人独资企业的几个基本问题和概念就能很轻松的选出。 中华会计网校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的是( )。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参考答案:C
6、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中的通知退伙时间。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好会计试题点评:也比较简单的一道题,大家只要清楚通知退伙中通知的时间就可以选出。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参考答案:B 答
7、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不必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好会计培训成就会计人生www.goodacc.net 好会计试题点评:至此连着考了三道企业法的题目,但都还算简单些,本题的考点授课老师在课上反复强调过,大家应该很容易就能选出。 6.2006年3
8、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