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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市土地国有化之谜——基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解读城市土地国有化之谜——基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分析第25卷第5期2010年10月研究生法学GraduateLawReview.CUPLVo1.25No.V0et.2010解读城市土地国有化之谜基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分析胡韵[摘要]本文主要目的是用制度变迁的视角来研究我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来源.通过对当时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的考察和修宪过程中的争论的分析,并结合当时的经济背景,本文认为1982年宪法打破前几部宪法对于城市土地制度只字不提的传统,直接规定城市土地全部国有进而消灭了残存的
2、城市私有土地制是立宪者进行了充分的成本一收益分析之后做出的决定.从成本上说,当时城市土地私人所有制所占比例很小,通过法律宣布无偿归国有引起的震动较小,收回这一残缺的产权对于国家财政(主要指城市房地产税和契税)来说没有任何损失;而且这一制度的建立伴随着城市数量的迅速增加和面积的急剧扩张,使各级政府分享了城市土地的巨大收益,充分证明了制度对经济绩效的重大影响.[关键词]国有化制度变迁成本——收益分析一,问题的提出中国的土地法律制度,完全有别于当今世界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土地制度模式.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土地法律制度是
3、目前其他国家土地法律制度模式都无法容纳的独特制度.我国现行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上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意味着,我国只存在两种土地所有权,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是如何形成和确立的?这个问题似乎只有一半确定的答案.在农村,经过了土地改革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962年9月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叉称《六十条》)公布时,我国农村的土地私人所有权形式完全被消灭了
4、,逐步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然而,关于城市的情况,问题的答案就不那么清晰了.城镇土地私人所有权的消灭过程比较模糊,这也就使得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土地所有权制度显得来历不明.美国学者比尔德在其着作《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认为,宪法本身就是一部经济文献,尽管宪法中并没有任何关于利益集团,阶级以及制宪代表的经济地位的字句,但宪法的字字句句其实都渗透着深刻的经济动因,它所倡导的人民的利益,公共的利益实际上是制宪代表们经济上的直接利益,再附加上落实到每一个公民头上的渺茫利益.【]对于一种制度的来源和建立可以通过多种方法
5、去研究,本文选取了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的原因,通过分析建立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的成本一收益,来考察当时立宪者的经济动因.二,历次宪法关于城市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宪法是规定一国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母法和基本法.而土地制度历来是经济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两干多年的小农经济的土地制度就对传统中国的各种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胡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08级硕士研究生(100088).[1]参见[美]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何希齐译,商务印书馆1
6、984年版.?30?解读城市土地国有化之谜宪法规定国家的土地制度,确定国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纵观我国1982年宪法之前的历部宪法,直接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并不多.对于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更是只字未提,使得1982年之前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处于没有宪法保护的产权不明晰的时代.直到1982年宪法之后,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才得以入宪.(一)1949年共同纲领2]在这部实际发挥过五年作尉s]的宪法性文件中,涉及土地所有权内容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3条和第27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
7、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二十七条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从上述两条规定可以清晰地看到共同纲
8、领明确规定并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这和建国初期的历史政治背景是有密切联系的,体现了保护农民革命胜利成果的思想.(二)1954年宪法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诞生后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制宪过程中经过了全体国民广泛讨论,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在我国宪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部宪法直接规定土地制度的条款主要体现在第8条和第13条.这两条分别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