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

ID:13251244

大小:90.00 KB

页数:46页

时间:2018-07-21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_第1页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_第2页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_第3页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_第4页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2、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区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同一项行政许可在不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都有规定的,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时,优先适用法律效力较高的规定。第四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行使。第二章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46第五条本项许可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设立。《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3、第六条申请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二十七条相应的规定。《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二十七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一)建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以及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工程;(二)经营易燃、易爆、有腐蚀性以及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项目;(三)存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以及污染文物保护单

4、位及其环境的物品;(四)进行其他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历史风貌及其环境的活动。第七条申请本项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不得危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二)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历史风貌及其环境的活动;46(三)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四)应符合已公布的文物保护规划的相关控制要求。第七条根据前条有关依据,结合我区的实际,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登记表(非业主或所有人申报,须持有单位委托书、经属地街道、村居证明或经公证的个人委托书等有效证明材

5、料);(二)文物保护单位权属证明;(三)1/500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四)建设用地审批证明(规划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报建工程方案及平、立剖面图;(六)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保护的具体方案;(七)专家评审意见;以上申请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A4本。第八条本项许可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申办人备齐资料→申请登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受理(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相关部门现场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核发许可证(区政务大厅发证窗口)(审核材料不齐全的现场或电话通知补正材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当自受理申请次日起

6、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决定;46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予以许可的,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三章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第九条本项许可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设立。《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

7、行政部门同意。第十条申请文物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相应的规定。《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申请本项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充分和必要理由;(二)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