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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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粤环审〔2014〕35号鹤山柏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汽车革、鞋业品牌皮革160万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鹤山柏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1月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8—项目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以半成品蓝、白湿皮

2、为原料,经回水、复鞣染色、涂饰等工序,年加工汽车皮革、鞋业品牌皮革160万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回水转鼓、复鞣转鼓、开发样板转鼓等相关加工设备,配套1台150万大卡燃柴油热水锅炉、1座污水处理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40m3/d,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597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72m3/d)、除尘机、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回水、复鞣前第1道洗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

3、不外排;其他生产综合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生活污水经改良型的SBR处理后,进入经配套建设的人工湿地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茅坪河。磨革机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喷涂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耐溶剂自净球体吸收过滤”处—8—理后由16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绷板机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滚涂机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燃柴油热水炉废气经喷淋和旋流板处理塔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食堂油烟经静电式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选用低噪设备、加装消声器、设置隔

4、音罩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含铬废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废活性染料、废活性染料容器、废干电池、废灯管等危险废物经收集至厂区危废仓库后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其他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污泥经太阳能供热烘干减量化后,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皮革碎料等外卖阳西县顺利皮革制品厂做生产原料;削匀皮粉和磨革粉尘送佛山捷利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鹤山市沙坪陈记废品店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场所地面水泥硬化、覆盖大理石砖,周边设有围堰,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

5、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2013年6月21日,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鹤山皮革柏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专家评估,专家评估意见表明:鹤山柏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已达到《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HJ448-2008)中“一级”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大气、废水排污口均按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公司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与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与控制程序》、《内部事故反应与救援的应急联系单》等环境管理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

6、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项目油罐周边设有围堰,生产车间设有污水收集沟,厂区化学品存放区地面水泥硬化,周边设有围堰,污水处理站建有1座250m3的应急池。三、验收监测及调查结论—8—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鹤山柏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汽车革、鞋业品牌皮革160万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13)第12号)表明:(一)工况。验收监测及补充监测生产负荷为77%~93%,符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应在设备正

7、常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时进行的要求。(二)废水。验收监测期间:1.复鞣前第1道洗水处理后废水重复使用,不外排。处理系统微滤及纳滤出口六价铬、总铬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出口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有机碳、六价铬、总铬各监测因子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及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8、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各监测因子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4.—8—总排口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有机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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