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19245
大小:4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7-11-10
《湖南地区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加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各级机关(以下称各机关)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出国(境)、政府集中采购等经费运用方面的事务,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管理方面的事务,能源资源使用、
2、公务接待、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方面的事务。第三条〔基本原则〕机关事务工作遵循集中统一、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体制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设立或者明确本级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统筹配置资源。—10—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对本级机关事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机关应当明确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管理本单位机关事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3、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集中办公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公区的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第五条〔主管部门职责〕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机关事务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级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第六条〔发展方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方向,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公务用车、物业管理服务和公务
4、接待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化改革。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七条〔经费管理一般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机关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八条〔定额与标准〕—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研究制定并及时调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
5、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并及时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开支范围和有关开支标准。第九条〔专项经费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大中型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事务工作的,其专项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本级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条〔三公经费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各机关应当加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
6、)费支出管理,并定期公开预决算情况。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各机关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第十二条〔考评制度〕—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
7、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同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四条〔资产配置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各机关应当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状况,编制本机关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预算的依据。第十五条〔资产使用管理〕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资产日常管理制度,承担本机关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
8、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各机关不得将本机关资产用于担保、抵押、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确需出租、出借本机关资产的,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第十六条〔资产处置管理〕各机关长期闲置或者低效运转的资产由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依规采取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上缴国库,并及时调整机关资产账目。—10—机关分立、撤销、合并或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