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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结果出发的法律解释第28卷第3期2007年3月湖南科技学院JournalofHunanUniversityofScienceandEngineeringVo1.28No-3Mar.2007从结果出发的法律解释吴晓明(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湖南常德415000)摘要: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官在裁判案件时,他们的逻辑思维是什么?他们是否严格依据逻辑三段论而作出判决?法律解释在其中充当了什么作用,其地位如何?利益衡量有必要吗?本文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关键词:规则;语言;法律解释;利益衡量中图分类号:DF01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3—2219(2007)03-0167
2、—04一问题的提出一条规则是否有效,取决于其是否被社会生活所适用,即是否被人们所遵守.规则的效果就是在社会生活中规则被遵守的状况,即权利被享受了,义务被履行了,禁止被遵循了,人们循规蹈矩.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性,一条规则不足以充当"霸王条款"指引着人们的一切行为,于是就需要多条规则,从而达到量上的适度足够性,但规则多了人们将无所适从,而且将难免会有规则之间的相互"撞车",规则之间的系统化条理化就成为必须,经过多年的发展,一个体系化的规则系统就形成了,但它不会完善,只能够将不断完善,因为会有新的规则不断参与进来.另外,一条规则赶不上时代发展的快车,同样将会被体系化的规则系
3、统扫出门外,它留下的空缺就要经过规则系统的整理,规则系统由此变动不居而使其具有了生命力.由此,一条规则就不单单只是一条独立的规则,规则是用语言来表述的,语言相对于社会生活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和滞后性,用语言来表述的规则相对于社会生活就是一条"死"的规则,规则不可能自然而然的自动适用于社会事实.规则规定得再好,如果没有人们的适用,其实和没有规则没有什么两样.按照规则系统的逻辑推理,规则适用者依据规则而行为,通过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一种社会有序,即各人的权利归各人.在规则适用者适用规则过程中,逻辑三段论起到了一个举足轻重的作用,规则是大前提,社会事实是小前提,结论就是规则效
4、果.规则是用语言来表述的,语言本身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宽泛的外延,规则并不一定是清清楚楚明明白自的,它需要在特定的时候进行剪裁,而这个时候就是规则与社会事实不符的时候.另外,社会事实也恰如规则一样,它一经产生就变成了历史,社会事实不可能完全重现历史真面目,它总是躲在时间的屏幕后面遮遮掩掩,规则适用者于是就在这种历史性的和模糊性的时空中行使自收稿日期:2006一l0—27作者简介:吴晓明(1974--),男,湖南津市人,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己的智力来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在此之中,他将运用我们所说的解释方法来确定规则与社会事实,运用逻辑三段论来
5、得出结论.在经验社会中,规则适用者真的是运用解释方法依据规则对社会事实进行裁判而得出一个公正合理的结论吗?二经验的证伪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1882年帕尔默在纽约用毒药杀死了自己的祖父,他知道他的祖父在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帕尔默担心这位新近再婚的老人会变更遗嘱而使他一无所获.帕尔默遭到指控并被法庭判处监禁几年,但让法官感到头疼的是帕尔默是否仍然享有继承其祖父遗产的合法权利?帕尔默祖父的女儿贡那丽尔和利格斯向遗产管理人提出了继承遗产的要求.她们争辩说:既然帕尔默杀死了被继承人,那么法律就不应当继续赋予帕尔默继承遗产的任何权利,但纽约州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如果继承人
6、杀死被继承人将当然丧失继承权.相反,帕尔默祖父生前所立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帕尔默的律师争辩说:既然其祖父的遗嘱没有违反纽约州遗嘱法所明确规定的条款,那么这份遗嘱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既然帕尔默被一份有效遗嘱指定为继承人,那么他就应当享有继承遗产的合法权利.如果法律剥夺帕尔默的继承权,那么法院就在更改遗嘱,就是用自己的道德信仰来改变法律.在此,社会事实摆在了法官们的面前,法官们应该怎样去在一个自足的规则系统里找到裁判的规则呢?上面这位律师的辩解不但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他获得了审判这一案件法官格雷的支持.格雷法官的理由是遗嘱人应当知道自己去世后不能再提供新的情况时,
7、他的遗嘱将会被怎样处置.如果帕尔默的祖父早知道帕尔默要用毒药杀害他,他或许愿意将遗产给予贡那丽尔和利格斯,但法院不能排除相反的可能,即他认为即使帕尔默杀了人也仍然是比其他女儿更好的继承人选.对法官们来说,严格遵守现有的法律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现有的法律的含义是由法律文本自身l67所使用的文字来界定.而纽约州的遗嘱法的相关法条并未出现模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地方,因而没有理由弃之不用.此外,如果帕尔默因杀死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那就是对帕尔默在判处监禁之外又加上一种额外的惩罚,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某一特殊罪行的惩罚,必须由立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