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ID:13167938

大小:137.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21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_第1页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_第2页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_第3页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_第4页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序号项目评价标准计分适合单位类型有效期评价主体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1企业基本信息(60分)主要指遵守资质管理规定情况,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资格及有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非本省企业承诺人员到位或场所配备情况等;企业参与信用评分的起评分为60分60分√√长期系统自动评价2企业收入(20分)勘察(10分)甲级勘察业务收入年达3000万得5分,每增加500万加1分,每减少500万扣1分;乙级勘察业务收入年达1000万得5分,每增加200万加1分,每减少200万扣1分;丙级勘察业务收入年达500万得5分

2、,每增加100万加1分,每减少100万扣1分。最高加10分最低得1分√×1年省住建厅设计(10分)甲级设计业务收入年达1亿得5分,每增加2000万加1分,每减少2000万扣1分;乙级设计业务收入年达3000万得5分,每增加800万加1分,每减少800万扣1分;丙级设计业务收入年达1000万得5分,每增加200万加1分,每减少200万扣1分。最高加10分最低得1分×√1年省住建厅3良好行为(20分)表彰(10分)勘察设计活动获得国家级(包括行业协会)表彰,获得省、部级(包括行业协会)表彰,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表彰每次加3,2,1分,最高加3分√

3、√3年省住建厅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抢险救灾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最高加2分√√3年省住建厅-14-3良好行为(20分)奖励(10分)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银奖每项加5、4分,最高加5分√√3年省住建厅获得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加3、2、1分,最高加3分√√3年省住建厅获得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加2、1、0.5分,最高加2分√√3年省住建厅4不良行为(1)资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每次扣10分√√2年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

4、得资质证书的每次扣20分√√2年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每次扣1分√√2年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每次扣1分√√2年省住建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市场行为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其他单位或

5、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4-4不良行为(2)市场行为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每次扣1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或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招投标监管职能部门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请其他单

6、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每次扣20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招投标监管职能部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的每次扣5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招投标监管职能部门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每次扣15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4-4不良行为(3)质量行为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每条扣3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

7、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每次扣5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参加施工验槽的每次扣1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每次扣1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每次扣2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8、主管部门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每次扣1分×√2年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