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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0
《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的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条《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适用于大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七年制学生。研究生、留学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可参照执行。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超过两
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第五条新生入学时,必须接受体格复查。其标准按照国家对新生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
3、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办理注册手续,秋季学期注册期限为按时缴纳学年学费后一周以内,春季学期注册期限为开学后一周以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二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通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第八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
4、两种。考试成绩以学期中期和末期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测验、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和参加课堂讨论及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比重一般不应当超过总成绩的20%,有实验的课程可达30%~40%。考查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参加听课、实验、实习、课堂讨论、完成作业以及平时测验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一般不在学期末统一考核。有实验的课程,实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该课程理论考核。实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当补做。抄袭他人实验数据或报告者,经查证属实的,其成绩按无效处理,并按《大连医科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第九条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4门。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的不同特
5、点,采用笔试、口试及实际操作等形式。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成绩可按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并获得相应的学分。五级制即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分以上为及格——60~69分为合格,70~79分为中等,80~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毕业考试、毕业实习采用百分制记分,毕业论文采用五级制记分。选修课以学分计算,每16学时为1个学分。第十条成绩评定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学生成绩评定后,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改动。若确有差错必须改正时,需由有关教师写清原因,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改正。同时追查原因,并按《大连医科大学关于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处
6、理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学分、绩点计算凡成绩及格者,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其成绩、学分和绩点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中。学分按教学计划学时计算,即每16学时为1学分。学分的最小计量值为0.5学分。以周数计算的教学活动的学分,按每40学时为1学分计算。绩点按有关公式计算。第十二条主干课程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课程成绩按实得分数记载,非主干课程不及格者可自愿选择补考或重修,补考者,成绩及格记载为补考及格,重修课程成绩按实得分数记载。如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必须重修。毕业论文、毕业考试和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必须重修(做)。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
7、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生体育成绩,根据考核以及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活动等情况综合评定。第十四条免听和免修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中,除专业主干课程、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军训等环节外,依据《大连医科大学免听和免修的有关规定》可申请免听或免修。第十五条考试(包括重修考试和补考)期间,一般不给事假,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应提交学校保健部门出具的诊断书,于考试前及时向院、系请假,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参加下一次同等级别考试。第十六条学生一学期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达3门或连续两个学期结束时,不及
8、格和无成绩课程门数达4门者须留(降)级(七年制学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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