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

ID:1314096

大小:4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1-10

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_第1页
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_第2页
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_第3页
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_第4页
资源描述:

《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政〔2010〕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现将《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资料:修订沿革)二O一O年一月七日(相关资料:修订沿革)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请·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五章结题验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一条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与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软科

2、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二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的交叉和综合学科。软科学研究是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其目的是为各级领导机关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咨询。(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三条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评价与预测,科技

3、统计分析,重大技术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等。(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是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五条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有关单位协助省科技行政部门监督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六条软科学研究计划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动设计的比例,加大研究资助力度,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加快研究人才培养。(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七条建

4、立省软科学研究专家咨询组,为研究和制订软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提供咨询,并参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标和验收等工作。(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二章项目申请(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八条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发布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九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和一般项目。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对围绕中心工作,直接服务决策,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研究成果

5、应用潜力大,能转化为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支持。(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二)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三)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它单位。(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一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主要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二)项目主要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

6、)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三)项目主要申请人没有科研诚信的不良记录。(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二条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二)全省或区域、行业中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问题;(三)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及较好的经济与社会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四)研究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方法科学合理;(五)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三条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制度,填写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

7、告。(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三章立项管理(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四条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软科学研究单位申报的项目,其立项程序按照《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正文描述:

《浙江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政〔2010〕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现将《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资料:修订沿革)二O一O年一月七日(相关资料:修订沿革)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请·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五章结题验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一条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与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软科

2、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二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的交叉和综合学科。软科学研究是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其目的是为各级领导机关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咨询。(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三条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评价与预测,科技

3、统计分析,重大技术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等。(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四条软科学研究计划是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五条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有关单位协助省科技行政部门监督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六条软科学研究计划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动设计的比例,加大研究资助力度,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加快研究人才培养。(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七条建

4、立省软科学研究专家咨询组,为研究和制订软科学发展规划、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提供咨询,并参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标和验收等工作。(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二章项目申请(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八条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发布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确定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九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和一般项目。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对围绕中心工作,直接服务决策,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研究成果

5、应用潜力大,能转化为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支持。(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二)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三)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它单位。(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一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主要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二)项目主要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

6、)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三)项目主要申请人没有科研诚信的不良记录。(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二条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二)全省或区域、行业中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问题;(三)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及较好的经济与社会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四)研究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方法科学合理;(五)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三条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制度,填写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

7、告。(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三章立项管理(相关资料:修订沿革)第十四条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软科学研究单位申报的项目,其立项程序按照《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显示全部收起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