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ID:1312746

大小:105.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7-11-10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第1页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第2页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第3页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第4页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城发〔2016〕43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城管执法局:为了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率和运行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标准和工作要求,省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省建设厅将按照《考核办法》定期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开展考核督查。各市要根据《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问

2、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17省建设厅联系人:孙薇、孔炜、朱翠萍,电话:0571-87052407,8705513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2月12日17附件1: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效率与污水处理企业服务质量,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以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省委、省政府“五水共

3、治”工作要求,以“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厂网并重、区域统筹”为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效率。第三条 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对象为设区市、县(区)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部门制度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落实等。详见《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17第五条考核采用自我考评、上级考核下级等方式。第六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各

4、设区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第七条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第二章 考核方式第八条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建设厅对设区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对部分县(市)进行抽查;设区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市本级进行自查,并对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九条 每年11月15日~12月15日中旬到12月下旬,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设区市、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17第十条省建设厅对设

5、区市、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以及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第三章 考核评定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80-60(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参与或不配合省建设厅考核工作或当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束后,省建设厅根据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结果,对评分为优秀的设区市、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并将

6、其作为省建设厅对各市进行目标任务考核的依据。对不合格的设区市、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令限期整改。17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各设区市、县(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考核监管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为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第十四条 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考核的人员应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第十五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第

7、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1717附件2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评价依据备注一、部门职责(6分)1.1“三定”方案(6分)1.1.1管理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未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的,本项不得分。2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第641号令)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4号

8、)各市县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三定”方案1.1.2管理职责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明确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未明确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制度建设、水质管理、运营管理、改造建设等职责的,每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21.《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