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

ID:13091538

大小:400.0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7-20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_第1页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_第2页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_第3页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_第4页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高中学校: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春节期间启动,现将《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一、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2014年2月10日-28日;第二阶段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3日-5日。符合报考条件,要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运动训练

2、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均须参加报名,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附件1)、《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附件5)。二、2014年是我省实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政策第二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就地参加高考报名,各校要做好资格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填《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附件4)。三、各校要指导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报好报考类别,正确选择好报

3、名信息确认点。应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选择就读学校,往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选择原毕业学校。原则上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及信息确认,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必须与已办理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相一致,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四、报考体育类专业(含体兼文、理科)、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还需录入体育术科考试和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并需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

4、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五、考生体检、英语面试、纸质档案组建及收费标准仍按往年办法执行,政策加分按《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还设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六、高考报名时间正值假期和春节,各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有关政策周知考生。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高考报名各项工作,指导考生做好报名信息的输入和确认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尤其是考生报考资格、加分资格和户口所在地等信息的审核,要教育考生对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

5、证号码、照片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高考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实施。七、高考报名结束后请各校统计好报名人数,于3月6日上午通过邮件上报招办。3月7日,请各校到招办领取缴款书、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等材料,并将政策加分材料、参加体育类加分认定测试的材料送招办。附件:1.《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应届新课改考生使用)及有关栏目说明3.《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

6、考生使用)及有关栏目说明4.《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5.《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6.《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7.《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及有关栏目说明8.《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证》(样张)9.《2014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表》嵊州市教育体育局2014年1月22日附件1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一、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

7、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

8、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