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钢炼钢总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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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特钢炼钢总厂规章制度x—x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6-x—x-6-x—x目次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管理职责........................................2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2第四章附则...........................................8附录A事故管理台帐-6-x—x生产安全事

2、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炼钢总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总厂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工伤材料申报。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分

3、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4、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四条 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一)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或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

5、害);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二)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指损失工作日≥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受伤程度最高为重伤的事故。-6-x—x第五条 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已出现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本制度特指可能出现死亡或群伤事故)的问题,但因过程被及时终止或其他偶然原因最终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第六条 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是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本制度特指可能出现死亡或群

6、伤事故)的事故已经发生并导致了人身伤害,只是由于采取了紧急避险措施或其他偶然原因而没有造成轻伤及其以上事故的事件。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 生产安全科是生产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炼钢总厂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伤材料申报和对外联络。第八条 各作业区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查。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九条 事故报告(一)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倒班作业长、作业区安全员、作业长报告,接到报告的相关人员

7、应立即报告生产安全科或炼钢总厂领导。(二)生产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炼钢总厂领导、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或总调度室。(三)凡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和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时,各作业区在立即报告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告生产安全科及炼钢总厂主管领导。(四)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五)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科室、作业区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报告事故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8、;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六)伤亡事故发生后,作业区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负伤职工或家属有权向生产安全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申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部门自负。-6-x—x(七)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横班调度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组织抢险、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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