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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0
《201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调研工作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调研工作计划为加强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调研工作的统筹指导,整合督察机构调研力量,提高调研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打造调研精品,根据《2018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和《2018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点》,制定201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调研工作计划。一、总体思路6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督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紧紧围绕部中心工作和督察工作需求,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源头分析,提升成果质量。
2、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持续跟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践探索,重点围绕防风险和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中土地政策的保障和落实情况,构建耕地保护新举措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选好调研主题、找准切入点。强化工作统筹,优化组织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调研与督察核心业务之间的有机衔接,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注重整装性、集成性,重质量、出精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一、调研重点(一)助力脱贫攻坚战。围绕扶贫用地保障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3、和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光伏扶贫用地政策,以及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特殊政策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政策效应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助推脱贫攻坚支持政策落地。(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农村闲置土地利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实践等,开展专题调研,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落实耕地保护新机制。围绕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规范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开展专题调研,助力耕地保护新机制的
4、落实。(四)防范违规以地融资风险。围绕地方违规土地抵押融资、违规土地抵押处置可能诱发的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情况,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和管理等制度实施情况,结合近年来已开展的违规土地抵押例行督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助力防范化解违规土地抵押融资债务风险。6(五)推进生态国土建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情况、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实践情况、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助推国土资源绿色发展和高效利用。(六)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
5、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不动产登记、差别化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制度、信访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短平快”调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在调研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督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适时调整调研重点选题和具体内容。一、组织实施(一)加强选题统筹。一季度制定并印发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明确调研范围,划定调研重点,统筹调研力量。各督察局应加强对局内特别是督察室调研计划的统筹,各局年度调研计划印发后应及时送总督察办备案。(总督察办负责机构层面统筹,各督察局负责局内统筹)(二)优化组织方式。采取联合调研
6、和自主调研的方式开展重点专题调研。其中,联合调研选题为“调研重点”中的1-3项。6联合调研中,由成都督察局、西安督察局、武汉督察局共同牵头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战”专题调研,成都督察局为组长单位;由北京督察局、济南督察局、南京督察局共同牵头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调研,北京督察局为组长单位;由广州督察局、沈阳督察局、上海督察局共同牵头开展“落实耕地保护新机制”专题调研,广州督察局为组长单位。重点专题调研结束后,“组长”督察局应负责组织形成督察专报和专题调研报告两个成果,各牵头督察局应形成调研分报告。(“组长”督察局负责组织研究并确
7、定具体调研主题、工作方案等,其他牵头督察局配合,根据需要可协调其他相关督察局参与;总督察办协调参与)自主调研中,原则上以单个督察局为主体,根据本督察区域实际情况,结合1-6项调研重点内容,自行选择调研专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各督察局负责,根据需要可协调其他相关督察局共同开展)(一)建立调度机制。建立调研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季度末组织一次工作调度,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掌握调研工作进度,总结阶段成效。适应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督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及时调整调研重点和具体内容。(总督察办负责召集,各督察局派
8、员参加)6(一)加强司局沟通。针对调研专题、调研地点及时与相关业务司局沟通,尽可能避免重复调研、重复选点;可邀请相关司局参加调研,增强调研成果的针对性。(总督察办负责,各督察局配合)(二)搭建合作平台。加强调研工作与督察核心业务之间的衔接,与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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