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的冲突及其平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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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的冲突及其平衡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权利;高校权力;冲突;法治  论文摘要:高校应该实行依法治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开展各种管理活动。明确高校的义务,限制高校的权力,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把确立学生权利主体地位作为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同时,大学生也应提高权利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这样才能平衡协调好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矛盾。促进高校健康稳定的发展。  近些年来,高等教育大踏步的向前发展,沿袭了几十年的教育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发展的需要。在高校这块圣洁的园地里。本应充满

2、和谐欢笑,然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冲突屡见不鲜,学生与学校的诉讼屡见报端。这极大地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了构建和谐校园的进程。因此,如何客观公正地解决高校学生权利与高校权力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今后教育体制改革发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 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表现  从哲学意义上说,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学校和学生,永远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二者关系突出地表现为同一性和对立性。其同一性表现为双方的相互性,在对权利界定的同时.即界定了权力的范围;同时二者之间又表现为斗争性,即权力范围的扩大,则意味着权利范围的缩小,而权利

3、的彰显,则意味着对权力的制约。同理,法律之所以赋予学校管理权,原因就在于只有它拥有管理甚至处罚的权力方能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受教育者在校方统一的管理下从事相关活动。但因为法律有时无法对权力范围及其操作过程细化、具体化,导致权力者皆有延伸自己权力的倾向,而公权力的延伸和扩张,必然会导致对相对方权利的漠视侵犯。  (一)高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的冲突  学生基于其身份,受到学校的管理,这使得学校的管理权与学生的人身权的冲突在理论与现实中成为可能.而财产权作为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学生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理论上不易成为学校管理权处分的对象。现实中的情况却是学生

4、的财产权屡屡被学校的管理权所侵犯。很多大学对“违章”用电查处甚严,在日常的宿舍管理中定期检查.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一经发现使用即予没收。这种财产上的没收虽然可能有学校的内部规定为依据,但仍缺乏法律依据。  (二)高校管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  我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了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其中前四种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可称之为法定的受教育者权利内容。而在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管理中,对学生的受教育权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高校在行使自主管理权时。开除学籍、退学以及拒绝颁发学位证、学历证等惩处措施的实施,不受任何法律法规约束,使受教育者丧失受教育权利。高校这种无

5、约束的自主管理权,以绝对的权威压制了学生权利的实施。  (三)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的冲突4  学校有权制定一定的规章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学生有义务遵守.若违反则应按照规定受到学校的处分,这是无可质疑的。值得质疑的是学校应不应该为了达到所谓教育他人的目的,将被处理学生的隐私公开宣扬出去。在我们高校的管理过程中经常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如:学生作弊或违反学校其它纪律被学校公布于公告栏,在大会上点名批评,或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学校各个单位……学校的这些行为与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  二 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原因  (一)高校确立学生权利主

6、体地位有观念的障碍  观念的障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师道尊严观念。在师道尊严观念下,学生和学校关系是不平等的。学校是教育管理行为的主导者.学生则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样的观念作用下.学生主体地位得不到确认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法制观念的缺失。法律至上观要求高等学校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宪法为根本准则来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高校都存在着严重的人治和政策治校的情况。  (二)高校确立学生权利主体地位有制度上的障碍  确立学生权利主体地位,必须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做保障。但是当前高

7、等学校教育管理活动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存在不足。无疑对学生权利主体地位确立造成障碍。首先,学院的规章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相背离。如郑州某工业学院在其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擅自结婚或者隐瞒结婚状况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非法同居者,破坏他人家庭婚姻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这条规定,在校园内引发了广泛的反响.不少人质疑学生履行结婚告知义务法律依据不足。学校据此处分学生缺乏依据:学校没有对非法同居、违反社会公德和破坏他人婚姻家庭者处分的权利。学校依据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的权利。远远超越了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其次,在

8、学校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也几乎没有学生的参与,规章制度制定的学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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