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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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绍兴市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区各定点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1〕74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绍兴市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绍兴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不再执行。附件:绍兴市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2012年6月27日印发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人力资

2、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处抄送:市教育局、市农办、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抄报:主题词:修订  培训 管理  通知   9共印份附件:绍兴市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9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1〕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认定范围和基本条件(一)认定范围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就业训练中心;2.各类职业院校;3.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4.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二)基本条件1.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

3、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审批表》;2.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科目适应本市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经验;具有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师资力量和实习指导教师;有保证实训教学的场地、设备、工具和相应的原材料;3.工作制度健全,诚信自律;有教学和学员培训档案的建档和档案保管能力;有实现计算机联网的硬件条件和专职管理人员;4.有二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经历,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培训、违规收费记录,没有发生学员投诉并经查实的事件。5.有能力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培训任务。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认定程序

4、(一)申报材料1.《绍兴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2.单位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政府部门批准的办学文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审批表》;4.单位拥有设备、场地等固定资产财务凭证,如是租赁场地或设备,还需出具租赁合同;95.准备开设就业再就业培训项目内容,包括:培训目标、课时安排、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收费标准、考核方式和实训设施设备情况;6.机构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等人员的身份、资历证明以及社保关系证明;7.如属再次申请的,还需报送当年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和自评表格;8.人力资

5、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办理程序1.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实行一年一核。申请定点资格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在每年11月底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职业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3.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当年绍兴市本级职业培训工作情况、次年市本级职业培训经费预算等,确定定点培训单位。4.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三、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分类每年度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办学年

6、限、办班规模和综合管理等情况,将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划分为A、B两类。A、B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财政补贴的职业培训服务。其中,A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培训补助和职业技能鉴定补助。B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按规定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相关培训费用。培训鉴定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费补助。四、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日常管理(一)开班管理。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认定的培训项目或职业(工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开班两周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提出开班申请,并9提供课程安排计划、师

7、资情况、培训场地、人数等资料,初次办班的还要提供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二)招生管理。定点培训单位应按核准的培训工种和培训规模组织招生,培训规模每班在60人以内。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应认真审验培训对象的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保存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开班时间开展培训,并在开班后5个工作日内将授课计划表和包含学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详细信息的花名册报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三)教学管理。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中明确的教学课时和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培训教学工作

8、。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时数不得低于标准课时的60%,单项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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