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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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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办事处文件奉西街办〔2018〕4号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办事处印发《西渡街道关于开展“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宜居小区·和美楼组”自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街道机关各办公室、各条线,各事业单位,各居、村,各相关单位:《西渡街道关于开展“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宜居小区·和美楼组”自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办事处2018年2月28日-17-西渡街道关于开展“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宜居小区·和
2、美楼组”自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奉贤区“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奉贤区“宜居小区·和美楼组”自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效改善、提升街道农村生态环境和住宅小区生活品质,实现“奉贤美、奉贤强”发展目标,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盯住自身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瞄准最高目标,最好要求,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锁定目标不放松
3、,全力以赴把“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宜居小区·和美楼组”自治管理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使我们城市更安全、更干净、更有序,使我们的农村更宁静、更和谐、更美丽。二、主要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2018年至少要确保50%的村组、楼组创建达标这一目标,加大“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和“宜居小区·和美楼组”治理力度,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的积极作用,2018年,各村组、楼组全部参与创建,确保和美宅基、楼组创建达标数达到总量70%以上,即102个以上村组、1214个以上楼道创建达标。三、组织领导-17-成立由街道党工委
4、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居村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创建任务,完成创建目标。各居村要成立由居村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并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推进。四、创建对象西渡街道各村民小组以及所有住宅小区的各楼组。一幢楼为一个楼组,一般不少于30户,并且包含相邻公共区域及门面店铺,划定明确的四
5、至范围。低密度住宅小区划片实施,纯别墅区整建制实施。2010年以后的新建商品房小区,小区及楼组入住率均须达到75%以上(外来租住人员不计算在内)。按照先老旧小区(2000年之前)、再次新小区(2000年至2010年),后新建小区(2010年之后)的进度实施。五、创建标准通过村组、楼组自治管理,达到“三清三美”的具体标准。(一)“和美宅基”标准1.清五违。做到无“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2.清群租。做到房屋出租行为规范有序,人房信息全面掌控,外来流动人口明显减少。-17-3.
6、清垃圾。做到村庄环境整洁,家家户户门前屋后洁净有序,垃圾分类有效处置。4.河道美。做到河道无黑臭、水质有提升,水域面积只增不减。5.绿化美。做到河道、道路两旁绿树成荫,宅前屋后普遍植绿,绿化普及率明显提高。6.民风美。以贤文化涵养好村风、好民风,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深入开展村民自治,使创建活动成为村民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二)“和美楼组”标准1.清违法建筑。做到现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应拆尽拆,无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清违法经营。做到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房屋不得改性使用。3.清违法居住。做到房
7、屋出租行为规范有序,人房信息全面掌控,无“群租”现象。4.环境美。做到楼道环境整洁,家家实施垃圾分类,无损绿、毁绿等行为。5.秩序美。做到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生活方式文明,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6.民风美。做到邻里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区事务,配合居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六、奖励标准奖励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对创建成功的村组、楼组,实施一定物质奖励。(一)村民小组创建成功奖励标准-17-按照“三清三美”的创建标准,经验收达标后,区镇两级按3000元/年/户的标准(有房、有宅基证或有政府依法批准核定使用
8、的宅基地文件视为一户)核拨奖励资金,具体分配由各村民小组协商议事决定,可留取一部分资金用于长效管理及公共部位管理支出。每名村民小组长奖励1000元/年。(二)整村创建成功奖励标准所属村民小组全部完成创建,优先考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叠加相关奖补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增拨奖励资金1000元/年/户,具体分配由各村民小组协商议事决定,可留取一部分资金用于长效管理及公共部位管理支出。每名村民小组长增发奖励500元/年。(三)楼组创建成功奖励标准分别设立楼组自治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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